《中國移動:區塊鏈賦能碳達峰碳中和白皮書(41頁).pdf
》對我國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必要性、中國的碳中碳達峰面臨困難和挑戰以及我國碳達峰碳中和路線進行了詳細概述。具體如下:
1、碳達峰碳中和的必要性
一是體現大國擔當,協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是全人類的責任。在當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世界領導結構變化背景下,我國宣布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愿景,體現我國作為大國的責任擔當,將極大程度改變外國意識形態的一些刻板印象和負面看法,也證明我國有能力、有義務、也有決心站上世界的舞臺并發揮自己的作用。
二是優化能源結構,改善國家能源安全。碳達峰碳中和對國家安全有利,符合國家核心利益。2019年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突破70%,2020
年增長到73.5%,石油資源及其生產、運輸對于我國是影響極大且不可控的因素,隨時可能因為某些極端事件導致中斷,影響能源供應,進而危害國家安全。碳減排過程中對能源結構持續優化,可以減少我國對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依賴,進而削弱相關海域以及全球石油市場對我國國家安全的影響。

圖1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來源:國家統計局、海關總署)
三是化解碳關稅沖擊,應對潛在貿易壁壘。歐美等發達國家紛紛制定碳邊境調節稅方案,包括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草案,美國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美國碳費法案》等。在當前全球陷入低增長、孤立主義抬頭、貿易摩擦不斷升級的形勢下,碳邊境調節稅可能被異化成貿易壁壘的工具。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進出口貿易國,碳邊境調節稅的沖擊不容忽視。根據世界銀行和美國美國彼得森研究所《協調氣候變化與貿易政策》研究報告,發達國家碳關稅可能導致我國制造業出口規模削減20%。我國主動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完善碳稅等治理體系,提高綠色技術含量,提升在國際貿易的主動地位,減少貿易壁壘的沖擊。
四是發揮制造業優勢,塑造全球領先地位。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往往具有突出的制造業屬性,光伏發電、電化學儲能、氫能同時具備規模效應、材料替換和效率提升三個成本下降路徑。我國作為制造業大國,推動低碳、零碳技術極大利好中國制造業,在新能源領域塑造全球性競爭優勢,甚至從某種意義上將我國從化石能源時代的能源進口國轉化為“雙碳”時代的能源出口國。
2、碳中碳達峰面臨困難和挑戰
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要求各領域進行用能結構、能源供需體系以及基礎設施的升級與優化調整。目前,我國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費國,能源消費量仍將持續增長,化石能源占比高,化石能源基礎設施存量大、新度高,能源轉型發展面臨任務重、時間短、成本高等多重挑戰。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第一,碳排放體系規模大、減排任務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碳排放當量達137億,占全球26%,遠超其后的美國13%,歐盟8%,印度7%和俄羅斯5%。我國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和碳減排任務艱巨且繁重。
第二,能源結構轉型時間短。歐盟在20世紀90年代已實現碳達峰,美、日、韓等國也已在2010年左右實現碳達峰。按照全球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計算,碳達峰與碳中和的時間間隔多在40~70年,平均周期約為50年。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間隔僅為30年,在經濟持續發展、用能持續增長的情況下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將面臨發展與減排的雙重壓力。

第三,能源轉型成本高。根據國家發改委數據,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總投入約為136~300萬億元,占到2030年前全球實現凈零排放總投資成本的1/3。能源轉型成本高昂,特別需要妥善解決好化石能源基礎設施擱淺帶來的成本浪費問題。歐洲、美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煤電機組平均服役年限約為40年,目前正處于規模退役期,煤炭發展周期與低碳轉型趨勢具有一致性;我國由于工業發展起步較晚,煤電機組平均投運年限僅有12年,“一刀切”式的煤電機組退出機制會帶來極大的資產擱淺成本。
為此,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過程中,既要防范以現實問題為借口的轉型遲滯,更要防范不顧實際的轉型冒進;應按照自身節奏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穩妥處理好發展和減排、近期和中長期的關系,兼顧不同階段、不同領域、不同地區的發展需要,因地制宜,探索整體轉型背景下碳達峰碳中和轉型路徑的最優方案。
3、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路線
中金研究院將實現碳中和路徑概括為“碳中和之路=碳定價+技術進步+社會治理”量化模型測算表明,該公式可兼顧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以及經濟平穩增長的目標。在該公式的三個元素中:
第一,碳定價有兩種執行形式:碳稅和碳交易。碳稅是政府通過稅收直接設定一個碳價,把碳排放的長期損害折現成當下的成本。碳交易是政府創造一個交易市場,在政策設定碳排放總量限制下,由雙方交易形成價格。
第二,碳達峰碳中和技術進步工具箱有碳減排技術、碳中和技術兩大類。碳減排技術主要包括降低能源消費、切換到更低排放的能源技術。碳中和技術是可以實現零碳和負碳的技術。
第三,社會治理則主要包括價格型、命令型和宣傳型三類政策。碳定價和社會治理依賴于企業、政府、其他職能機構等多個主體之間的廣泛、高效率協作;而實施技術進步的過程往往需要與綠色金融、公共政策等發生聯動,進而也需要企業與政府、其他職能機構建立協作。在現有的社會治理框架下,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的治理和協作能力還存在空白,需要通過必要的信息技術手段構建雙碳場景下的多方協作體系。
在操作層面,我國實現碳中和的路徑可概括為:兩個輪子驅動,兩大領域發力,一個核心抓手。
“兩個輪子驅動”是指政府和市場協同作用。政府主要起導向作用,在起步階段尤為重要。市場作為主體,從長遠看一定要發揮市場這“無形之手”的作用。
“兩大領域發力”是指減排與消納并舉發展。在減排方面,要調整能源結構,降低化石能源比例,預計2060年化石能源占比從現在的84%調整到20%;還要調整鋼鐵、交通、建筑等用能結構,實現再電氣化,預計2060年電氣消費比例將從現在的24%增加到80%。在消納方面主要著眼于開發陸地與海洋生態系統的碳匯潛力,同時發展CCUS(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碳捕捉、利用和封存)/CCS(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碳捕捉和封存)技術和CO2直接利用技術。
“一個核心抓手”是指以碳價格、碳交易與碳稅等政策為抓手。當前全球已有61項碳定價機制正在實施或計劃實施中,其中31項屬于碳排放交易體系,30項屬于碳稅,共覆蓋約120億噸CO2,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約22%。2021年,隨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啟動施行,我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全面啟動。
內容來源:《中國移動:區塊鏈賦能碳達峰碳中和白皮書(4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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