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分離改革是什么?
證照分離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審批的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重點及最新動向
2021年11月25日,國家煙草專賣局披露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題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后文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于2021年11月12日向各省級局印發。實施方案是基于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制定。實施方案核心目的為優化審批流程,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近幾年來,國務院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目的在于解決“準營難”問題,建立“寬進嚴管”的準營規則。
2015年,上海市浦東新區首次推出了“證照分離”改革試點,2017年,開始大范圍推廣,2018年9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
2018年9月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要點梳理:
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要求,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全面改革審批方式,精簡涉企證照,加強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創新政府管理方式,進一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準入環境,充分釋放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基本原則
(1)突出照后減證,能減盡減,能合則合
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別采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盡可能減少審批發證,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
(2)做到放管結合,放管并重,寬進嚴管
該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該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始終把放管結合置于突出位置,做好審批和監管的有效銜接,從事前審批向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加強綜合監管。
(3)減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據,穩妥推進
做好頂層設計,依法推動對涉企行政審批事項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改革方式,涉及修改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及相關規章的,要按法定程序修改后實施。
工作目標: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建立長效機制,同步探索推進中央事權與地方事權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復制推廣一批,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在全國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全覆蓋,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重點內容 1:明確改革方式
(1)直接取消審批
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2)取消審批,改為備案
對取消審批后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
(3)簡化審核,實行告知承諾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有關部門要履職盡責,制作告知承諾書,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后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有關部門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并予以從重處罰。
(4)完善措施,優化準入服務
對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優化準入服務。要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精簡審批材料,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序;要壓縮審批時限,明確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要減少審批環節,科學設計流程;要下放審批權限,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高登記審批效率。
重點內容 2: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營業執照是登記主管部門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市場主體資格和一般營業能力進行確認后,頒發給市場主體的法律文件?!岸嘧C合一”改革后,營業執照記載的信息和事項更加豐富,市場主體憑營業執照即可開展一般經營活動。許可證是審批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給特定市場主體的憑證。這類市場主體需持營業執照和許可證方可從事特定經營活動。各地要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對于“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要通過“多證合一”改革盡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重點內容 3: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切實貫徹“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切實承擔監管責任,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明確監管標準、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加強公正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構建全國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推進抽查檢查信息統一歸集和全面公開,建立完善懲罰性賠償、“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等制度,探索建立監管履職標準,使基層監管部門在“雙隨機”抽查時權責明確、放心履職。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探索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產品、新業態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著力為新動能成長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強化企業的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更好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市場秩序治理,逐步構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重點內容 4: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
各地區、各部門要依托已有設施資源和政府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一步完善全國和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歸集目錄,建立全國統一標準的企業法人單位基礎信息資源庫。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之間對備案事項目錄和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明確事項表述、審批部門及層級、經營范圍表述等內容。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通過省級人民政府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將信息及時推送告知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事項和后置審批事項信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于相對應市場主體名下,并對外公示。
2021年5月19日,國務院發布通知要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在前次(2018年9月27日)通知的基礎之上,明確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制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2021年5月19日,通知中披露《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清單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經營。在這當中,涉及煙草行業的內容包括8條事項。
《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中涉及煙草行業的內容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