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相關政策
2005年8月《珠江三角洲城市鎮群協調發展規劃 (2004-2020)》
主要內容:以環珠江口地區為區域核心,明確“粵港澳跨界合作發展地區”,首次正式提出“灣區”概念。
2008年12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2008-2020)》
主要內容:支持“灣區”重點行動計劃,鼓勵粵港澳三地共同編制區域合作規劃。
2010年4月《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主要內容:推動粵港產業優勢互補,促進中心城市協同發展。
2014年3月《深圳市政府工作報告(2014)》
主要內容:首次提出“灣區經濟”,重點打造灣區產業集群,加強與港澳臺交流合作。
2015年3月《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
主要內容:首次明確提出“粵港澳大灣區”概念,充分發揮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開放合作區作用。
2016年3月國家“十三五”規劃
主要內容: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臺建設。
2017年7月《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
主要內容:將其建成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和內地與港澳合作的示范區,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2017年10月十九大報告
主要內容:以粵港澳大灣區和泛珠三角推動內地與港澳合作。
2018年11月《關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
主要內容:明確以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廣州、深圳為中心,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2019年2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主要內容:明確大灣區范圍、戰略定位、發展方向和城市分工。
2020年5月《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
主要內容:促進資金跨境流動和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提升金融服務創新水平等。
2020年5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
主要內容:重點發展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并培育若干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2021年9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
主要內容:擴大前海合作區范圍,明確了推動前海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目標。
2021年9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
主要內容:劃定了“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實施范圍、戰略定位與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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