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投顧
目前,國際上尚未對智能投顧有統一而權威的界定。主要國家及機構對智能投顧的定義如下:
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于2017年發布的《金融技術研究報告(金融科技)》將智能投顧認定為機器人顧問,是在根據投資者提交的個人資料的基礎上,運用算法的自動化手段為其提供符合風險偏好的多元化、流動性投資組合的管理建議服務。同時,金融機構要想經營此項業務也必須取得注冊或者許可資格。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2017年發布的《智能投顧投資者報告》以及《智能投顧指引》中明確規定智能投顧是在金融科技的基礎之上利用大數據算法,在線為投資者進行全面的資產投資建議及服務的數字化投資咨詢顧問。
2016年澳大利亞金融監管理事會(ASIC)發布的《向零售客戶提供數字化金融產品建議》中將智能投顧定義為排除人為的干預,完全利用大數據算法來為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既包括針對個人的理財建議,還包含綜合的財務規劃。
2018年,由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管理局四部委發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資管新規》)第23條中規定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投資顧問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的機構必須取得相應的牌照資質,這也被視為我國關于智能投顧的首次法律界定。
2、我國智能投顧運作模式
(1)主流模式。它的優點在于能夠向用戶提供種類豐富、綜合性強且區域范圍廣的投資組合,從而分散風險,提高收益率。這種智能投顧必須和海外證券公司合作實現信息互通共享,才能向用戶提供跨區域的投資方式。國內典型有投米RA、藍海財富、彌財等。
(2)資產建議配置模式。正如它的名字一樣,該種智能投顧僅提供資產配置建議,對于后續的跟蹤操作是不參與的。長期以來,也就變成了以銷售金融產品為主的模式。國內典型有:京東智投、拿鐵理財、理財魔方、錢景私人理財等。
(3)證券投資模式。這類模式和證券業務相關,它主要為股票市場用戶提供服務,進行股票市場分析。這種模式通常不單獨出現,大多情況下是券商或者股票公司提供給股票市場用戶的增值服務。國內典型有:百度股市通、資配易、財鯨等。
3、智能投顧與傳統投顧的區別
(1)低成本
智能投顧管理費介于0.25%-0.5%之間,邊際成本隨著客戶的增多而不斷下降;傳統投顧一對一服務耗費大量人力成本,行業進入門檻較高,咨詢費率高于1%。
(2)高效率
智能投顧全流程互聯網化,并相對標準和固定,大幅簡化了操作過程;傳統人工操作,會時間、場地等因素影響。
(3)多樣化
智能投顧可同時對多類型資產進行配置,配置范圍廣,分散度高;傳統投顧將會受到個人擅長領域的限制。
(4)理性化
智能投顧由算法決定策略,不受主觀因素影響;傳統投顧會被動性關注各類市場短期波動而去選擇追漲殺跌。
(5)高透明
智能投顧自動化策略為客戶提供資產組合,且全流程公開透明;傳統投顧信息披露晦澀,存在金融產品供應商與客戶需求不匹配。

來源:《同花順-深度報告:同花順的“河牌”與“底牌”-211209(33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