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海外多個國家均出臺了一系列行業政策,推動光伏行業發展,下面是對美國、德國、西班牙、印度、越南等國家的光伏產業政策的一個詳細梳理。
美國光伏行業政策
1992年通過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該法案確立了美國光伏產業的投資稅收抵免政策,該法案規定對于太陽能光電項目永久減稅10%。對于新的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也給予為期10年的減稅,減稅額度為1.5美分/
度。
1997年通過百萬太陽能屋頂計劃,提出采取政府直接補貼投資的財稅政策,在100萬個屋頂上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該計劃到2010年完成。
2005年通過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該法案提出實現2010年在20000個聯邦大樓太陽能屋頂安裝太陽能設備的目標,并為此目標出臺了眾多政策支持,包括稅收優惠、津貼補助與強制上網政策、配額制度。
2010年發布千萬太陽能屋頂計劃,計劃在2012到2021年的十年時間,在千萬個屋頂上安裝總裝機容量達到35GW的太陽能光伏系統,每年投專項資金(2012投入2.5億美元,2013-2020每年投入不少于2.5億美元)用于補貼在建筑上安裝太陽能系統,補貼方式為太陽能系統投資成本的50%。
2015年太陽能投資稅收抵免,該政策允許投資太陽能的企業獲得相當于投資總額30%的稅收抵免。
2016年光伏投資稅收抵免政策延期,太陽能的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獲得五年的延長期限。
德國光伏行業政策
1991年發布1000光伏屋頂計劃,政府為每位安裝太陽能屋頂的住戶提供補貼。
1998年發布10萬光伏屋頂計劃,計劃6年安裝總容量在304-500MW的光伏系統,該計劃主要采用了兩種方法:一是通過貸款優先鼓勵居民購買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并對其貸款貼息;二是強制命令電網公司用高價收購居民的太陽能電力匯入總電網。
2000年頒布可再生能源法案,光伏固定上網電價高于市場價,全額優先上網。
2012年通過光伏補貼削減法案,光伏補貼下調20%-29%,光伏補貼每月遞減,10GW以上公用事業光伏項目取消補貼。
2019年批準《2030年氣候保護計劃》將光伏裝機目標提高到98GW,為當前德國累計光伏裝機量的兩倍。
西班牙光伏行業政策
2013年修改光伏補貼法案,對2009年至2011年安裝的光伏電站上網價補貼進行了下調。FIT補貼將根據最新修正的CPI進行下調,每年削減幅度為0.028%。
2014年批準追溯性政策,取代FIT政策取消了FIT計劃后,西班牙釆用市場交易模式代替上網電價,光伏電站在沒有國家補貼情況下(有最低保障,但仍遠低于批發市場售價),通過現貨市場售電或者簽署5-15年的購電協議實現電站運維盈利。
印度光伏行業政策
2014年通過太陽能振興計劃,到2022年,印度要實現可再生能源發電總量175GW,其中太陽能裝機容量100GW電價方面,太陽能電價將從預計2020年的4.2盧比/度下調至2025年的3.59盧比/度。補貼方面,將提高30%,但主要針對居民、政府機構、醫院及教育機構,不適合工廠及商戶,同時針對離網項目也將提供相應的補貼。
2019年發布屋頂太陽能光伏項目激勵計劃,在中央財政援助CFA下設立多達4000兆瓦的住宅屋頂太陽能并網項目,其中配電公司及其各地辦事處將成為實施該計劃的重要節點。對于容量高達3kW的屋頂太陽能光伏系統,將提供高達40%的CFA補貼。將根據電力分配公司在最初布置的18000兆瓦并網屋頂太陽能光伏項目上的成就提供激勵措施,將為每個兆瓦容量的太陽能屋頂提供獎勵。
越南光伏行業政策
2017年發布有關光伏發電政策規定的通知,通知規定光伏電力并入國家電網的價格為9.35美分(約2086越盾)/度,從2019年6月30日起,買方負責全部接收光伏項目的生產電力,收購期限20年。
2019年釆用競價上網模式,在地面光伏電站項目中引入競價上網模式:屋頂光伏項目和某些已經批準的地面安裝項目仍然適用固定電價的FITs模式:寧順省2GW以內的光伏項目仍然可享受現有高電價,釆用先建先得的方式確定享受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