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2021年我國各省出臺的儲能相關政策匯總梳理(重點政策,不完全統計)
2021年7月13日青?!肚嗪4蛟靽仪鍧嵞茉串a業高地行動方案》提出"十四五"末,青海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6GW左右,應用規模位居全國前列,實現電力系統中短周期儲能調節。
2021年7月14日陜西《2021年全省工業穩增長促投資若干措施》加快發展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推動陜北—湖北配套光伏、風電項目建設,開展建筑光伏一體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爭取一批新能源項目與線路工程同步投產,積極謀劃集中式儲能項目。
2021年7月16日寧夏《關于加快促進儲能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力爭到2025年全區儲能設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裝機規模的10%、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
2021年8月2日安徽《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光伏發電和風電申報項目競爭性配置申報項目承諾配置電化學儲能裝機容量占申報項目裝機容量的比例不低于10%。
2021年8月9日山西《關于組織首批新能源+儲能試點示范項目申報的通知》首批試點示范項目儲能規??偭?0-100萬千瓦。包括獨立儲能項目,參與調峰項目,參與調頻的項目和其他形式儲能電站,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動力電池。
2021年8月19日山東《山東省能源發展十四五”
規劃》加強儲能關鍵技術、單元模塊和控制系統研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步伐,著力構建儲能全產業鏈。到2025年,建設450萬千瓦左右的儲能設施。
2021年8月20日安徽《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2021年光伏擬安排4GW
項目進行競爭性配置,申報企業按投資業和制造業劃分,業績占比為10%,儲能配置比例為45%。
2021年8月26日山西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大同、朔州、忻州、陽泉四市共籌建240萬千瓦并網項目,在安全前提下配置10%及以上的儲能設施。
2021年8月27日內蒙古《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 ( 征求意見稿)》2025年建成并網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
2021年9月16日湖北湖北省能源局關于2021年平價新能源項目審查結果的公示符合條件的化學儲能電站共計38個,總計規模將超過2.6GW/5.0GWh,含獨立儲能電站36個,風光儲一體化項目1個,漁光互補儲能項目1個。
2021年9月18日江西《關于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
征求意見稿)》鼓勵工商業用戶通過配置儲能、開展綜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時段用電負荷,增加低谷用電量,通過改變用電時段來降低用電成本。
2021年9月23日浙江《關于推動源網荷儲協調發展和加快區域光伏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接受電網統籌調度的儲能系統按照峰段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運營主體0.25元/kWh的補貼,補貼兩年;已參與共享儲能交易的不再享受此補貼。
2021年9月25日山西《2021年競爭性配置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評審結果的公示》優選出保障性并網項目108個、規模1120萬千瓦,風電、光伏需按照一定的比例配置儲能,配置比例在10%-15%。
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發改委關于我省2021年光伏發電項目市場化并網有關事項的通知》2021年江蘇省長江以南、以北地區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分別按照功率8%、10%及以上比例配建調峰能力,時長2小時;新型儲能、抽水蓄能電站按照裝機規模認定新增調峰能力。壓縮空氣儲能按其實際運行效率與抽水蓄能電站效率比值為系數乘以裝機規模認定新增調峰能力。
2021年10月8日內蒙古《關于自治區2021年保障性并網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優選結果》風電項目配置20%-30%*2h儲能;光伏項目配置20%-30%*2h儲能。
2021年10月9日廣西《2021年市場化網陸上風電、光伏發電及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建設方案的通知》風電項目配置20%*2h儲能;光伏項目配置15%*2h儲能。配置儲能1.15GW/2.3GWh。
2021年10月9日河北《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規模項目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2021年市場化并網項目需配建調峰能力,原則上,南網、北網市場化項目配建調峰能力分別不低于項目容量的10%、15%,連續儲能時長不低于3小時,配建調峰能力應與市場化并網項目同步建成投產。
2021年10月10日安徽《安徽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完善電熱鍋爐和冰(水)蓄冷電價政策,制定季節性尖峰電價和需求響應電價政策,完善峰谷分時電價,運用價格杠桿引導用戶削峰填谷。
2021年10月13日湖南《關于加快推動湖南省電化學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以發展電網側獨立儲能為重點,集中規劃建設一批電網側儲能電站,力爭到2023年,建成電化學儲能電站150萬千瓦/300萬千瓦時以上。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不低于15%、5%比例(儲能時長2小時)配置電站。
2021年10月18日湖北《關于公布2021年平價新能源項目的通知》安排集中式(共享式)化學儲能電站(不含基地配置的化學儲能電站)37個、容量2.5GW/5.37GWh。
2021年10月30日海南《海南省“十四五”時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一體化發展氫能源“制、儲、運、加、用”產業。以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等為重點,發展壯大清潔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風電、光伏產業,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消納能力,加強儲能、智能電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裝備技術研發推廣。
2021年11月3日浙江《關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2021-2023年全省建成并網100萬千瓦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十四五”
力爭實現200萬千瓦左右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發展目標。加快新型儲能技術創新,實現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調節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2021年11月12日南方電網《南方電網"十四五"電網發展規劃》十四五期間,南方五省區將新增抽水蓄能6GW,推動新能源配套儲能20GW。
2021年12月31日內蒙古《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建成并網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GW以上,獨立共享儲能電站不低于5萬千瓦,時長不低于4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