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山東省住建廳《山東省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2018-2025)》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綠色建材、裝備制造、物流運輸、運營維護、可再生能源等配套產業協同發展,形成以優勢企業為核心、涵蓋全產業鏈的產業集群。
2019年5月云南省住建廳等六部門《云南省綠色裝配式建筑及產業發展規劃(2019—2025年)》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并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昆明、曲靖、紅河、玉溪、楚雄等省級重點推進地區達到40%;新建建筑裝配化全裝修成品交房建筑力爭達到50%以上。
2020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意見》到2025年,各設區的市培育或引進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不少于3家,并形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裝配式建筑企業;全省培育50個以上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3~5個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產能達到50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積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長三角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2020年6月湖南省住建廳《湖南省“綠色住建”發展規劃(2020-2025年)》至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施工執行率達到70%以上,城鎮新增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新增民用民用建筑竣工面積比例為60%以上,城鎮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
2020年9月福建省住建廳《福建省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到2025年,全省城鎮每年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福州、漳州、泉州國有投資新開工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辦公綜合樓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其余設區市及平潭綜合試驗區比例不低于50%。
2020年12月江西省住建廳等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全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到2022年,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筑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筑總面積的比例達到40%。
2021年2月浙江省住建廳《浙江省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5%以上,鋼結構建筑占新建裝配式建筑比例40%以上,累計創建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35個以上。
2021年3月陜西省住建廳等十七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意見》2021年起,每年新開工建設項目面積增加3%以上用于新型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建設,城市中心城區出讓或劃撥土地的新建項目,實施工業化建造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業化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基本建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城市中心城區住宅建筑實施全裝修。
2021年4月黑龍江省住建廳等十二部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確定哈爾濱市為重點推進地區,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大慶市、佳木斯市為積極推進地區,其他市(地)地為鼓勵推進地區。到“十四五”期末,重點推進地區裝配式建筑占地區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力爭達到40%;積極推進地區力爭達到30%;鼓勵推進地區力爭達到20%。
2021年4月四川省住建廳《提升裝配式建筑發展質量五年行動方案》到2025年,形成成都平原、川東北、川南、川西北、攀西五大區域協同發展、多點支撐的產業發展格局,區域產業鏈配套基本建成;全省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裝配式建筑單體建筑裝配率不低于50%,建成一批A級及以上高裝配率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業。
2021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力爭達到30%;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斷深入;綠色建材推廣面積達到10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應用比例達到30%。
2021年5月吉林省住建廳《吉林省建筑業十四五規劃(二次征求意見稿)》到2025年,建成5個以上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15個以上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城市中心城區商品住宅實現全裝修交付。
2021年6月廣東省住建廳《廣東省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公開征求意見稿)》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群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粵東西北地級市中心城區達到30%以上,其他地區達到20%以上;新增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個、產業基地50個和示范項目100個。
2021年6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建廳《廣西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到2025年,形成一批研發能力強、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有能力輻射東盟和華南、西部省份的新型建筑工業化領軍企業,全區裝配式建筑項目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2021年7月江蘇省住建廳《江蘇省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積極推廣精益建造、數字建造、綠色建造、裝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與管理方式,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比達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70%,裝配化裝修占成品住房30%。
2021年7月重慶市住建委《重慶市現代建筑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積達到30%,其中:點推進區域達到50%,積極推進區域達到30%,鼓勵推進區域達到20%。
2021年7月海南省住建委《海南省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十四五”規劃(2021-2025)》到2025 年末,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 80%;建成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個;實現預制構件年產能供需平衡。
2021年7月西藏自治區住建廳《西藏自治區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發展,到2025年,全區城鎮每年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以上。
2021年8月北京市住建委《關于進一步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2022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2025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