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在焦炭行業實施的政策還是很多的,尤其是在焦炭去產能方面,下面是近幾年來我國國家焦炭去產能政策的一個梳理。
全國
2018.7《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具體要求重點區域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實施“以鋼定焦”,力爭2020年煉焦產能與鋼鐵產能比達到0.4左右。
2019.1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具體要求“頂裝焦爐炭化室高度<6.0米、搗固焦爐炭化室高度<5.5
米,100萬噸/年以下焦化項目”被列為限制類項目;“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爐(3.8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被列為淘汰類落后生產工藝裝備。
2020.6《焦化行業規范條件》,具體要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發布前建設的頂裝焦爐炭化室高度須≥4.3米,搗固焦爐炭化室高度須>3.8米;發布后建設的頂裝焦爐炭化室高度須≥6.0米,搗固焦爐炭化室高度須≥5.5米。
山東
2018.7《山東省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總體方案(2019-2020 年)》
,具體要求對于全省重點企業煤炭減壓消費任務進行分解,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消費減壓3600萬噸,26
家重點耗煤企業共減壓煤炭消費2900萬噸,其中包括24家焦化重點企業。
2019.7《關于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進清潔高效利用的指導意見》,具體要求2019年壓減焦化產能1031萬噸,2020年壓減655萬噸,兩年共壓減1686萬噸。
2020.5《關于實行焦化項目清單管理和“以煤定產”工作的通知》,具體要求設定全省焦化行業焦炭產量不超過
3200萬噸,同時嚴控新上焦化項目,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焦化項目實行“在建停建,在產停產”的措施。
2021.2年政府工作報告具體要求再壓減一批焦化產能,嚴格執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辦法。
山西
2018.7《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具體要求焦化行業分步實施特別排放
限值改造,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40%的焦化企業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現有焦化企業全部完成改造。
2019.8《山西省焦化行業壓減過剩產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具體要求全省焦化總產能壓減至14768萬噸以內,并在此基礎上保持
建成產能只減不增。實施焦化行業三年升級改造行動,到2022年,先進產能占比達到60%以上。
2020.9《山西省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具體要求力爭全部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爐,爭取2020年全省關停淘汰壓減過剩焦化產能2000萬噸以上。推進焦爐大型化步伐,提升裝備水平,2020年大機焦占比達到50%以上。
2021.1政府工作報告,具體要求把開展碳達峰作為深化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牽引舉措,研究制定行動方案。推動煤礦綠色智能開采,推進煤炭分質分級梯級利用,抓好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力爭非常規天然氣產量達到120億立方米。探索用能權、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
河北2019.5《關于促進焦化行業結構調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具體要求堅持控制總量,嚴禁新增焦炭產能,同時嚴格實施產能減量置換,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爐全部關停。
河南2020.8《河南省2020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具體要求公布產能退出相關企業名單,涉及焦化企業13家,預計退出焦炭產能1150萬噸。
江蘇2018.1《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具體要求2018年底前,沿江地區和環太湖地區獨立煉焦企業全部關停,其他地區獨立煉焦企業2020年前全部退出。徐州市要在2020年底前對現有11家煉焦企業整合成2-3家綜合性煉焦企業,壓減50%的煉焦產能。
2018.5《徐州市焦化行業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方案》,具體要求積極鼓勵和引導位于主城區周邊的7家焦化企業實施轉移或退出,對于化工園區外的3家焦化企業進行整改,無法達到要求的于2020年12月之前對外轉移。
內蒙古2021.3《關于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若干保障措施》,具體要求炭化室高度小于6.0米頂裝焦爐、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搗固焦爐、100萬噸/年以下焦化項目,原則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符合條件的可以按國家標準實施產能置換。


文本由@鄧鄧 整理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數據來源:《金能科技:雙鏈布局提升發展空間,格局優化改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