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2/22,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水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生物質能、光熱發電。
2.2021/3/1,國家電網《國家電網公司發布“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加快能源技術創新,提高新能源發電機組涉網性能,加快光熱發電技術推廣應用。提升靈活調節電源的比重,建設調峰電源,發展“新能源+儲能”、光熱發電,提高系統調節能力。
3.2021/4/19,國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11%左右。推動有條件的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盡早建成并網。
4.2021/5/11,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保障性并網、市場化并網等并網多元保障機制,對于保障性并網范圍以外仍有意愿并網的項目,可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并網條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儲熱型光熱發電、火電調峰、新型儲能、可調節負荷等靈活調節能力。
5.2021/6/7,國家發改委《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2021年起,新核準(備案)海上風電項目、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網電價高于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的,基準價以內的部分由電網企業結算。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6.2021/7/15,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以需求為導向,探索開展儲氫、儲熱及其他創新儲能技術的研究和示范應用。
7.2021/8/10,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自建或購買調峰能力增加并網規模的通知》,鼓勵發電企業通過自建或購買調峰儲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并網規模。鼓勵多渠道增加調峰資源。承擔可再生能源消納對應的調峰資源,包括抽水蓄能電站、化學儲能等新型儲能、氣電、光熱電站、靈活性制造改造的煤電。
8.2021年10月,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印發 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方面指出,將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在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方面則明確,要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其中包含推進熔鹽儲能供熱和發電示范應用。
9.2021/11/10,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推進 2021
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工作的通知》,鼓勵重大創新示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在確保安全前提下,以需求為導向,優先考慮含光熱發電、氫能制輸儲用、梯級電站儲能、抽氣蓄能、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新型儲能示范的“一體化”項目。

以上梳理了2021年以來,國家方面關于光熱發電政策的匯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政策解讀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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