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塊鏈智能合約是什么?
1994年,SZABO第一次給出了智能合約的定義和性質。智能合約就是執行合約條款的可計算交易協議。智能合約具有可見性、強制執行性、可驗證性、隱私性等性質。
1997年, SZABO將智能合約定義為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
承諾包括用于執行業務邏輯的合約條款和基于規則的操作,這些承諾定義了合約的本質和目的。數字形式意味著合約由代碼組成,其輸出可以預測并可以自動執行。協議是參與方必須遵守的一系列規則。
2008年,在比特幣誕生之后,人們逐漸的開始意識到了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能夠為智能合約提供可信的執行環境。這使得智能合約技術重新受到了關注,并且得到了快速的發展。
智能合約,是區塊鏈的核心構成要素。
智能合約是由事件驅動的、具有狀態的、運行在可復制的共享區塊鏈數據賬本上的計算機程序。
智能合約可以實現主動,或者是被動的數據處理功能。它具有接受、存儲和發送價值,控制和管理各類鏈上智能資產等功能。
2016年10月,工信部發布的《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中,將智能合約看做是一段部署在區塊鏈上能夠自動運行的程序。
STARK將智能合約所有定義分為兩類:
智能合約代碼(Smart Contract Code)和智能法律合約(Smart Legal Contract)。
智能合約代碼(Smart Contract Code):在區塊鏈中存儲、驗證和執行的代碼。
智能法律合約(Smart Legal
Contract):它更像是智能合約代碼的一種特例,是使用區塊鏈技術補充或替代現有法律合同的一種方式,也可以說是智能合約代碼和傳統的法律語言的結合。
在區塊鏈系統上運行的智能合約如下所示

2、智能合約的應用
(1)身份管理:AL-BASSAM 等人在以太坊區塊鏈上建立了一個名為 SCPKI
的系統,以克服公鑰基礎設施的局限性(如缺乏透明度)。該系統允許實體以透明的方式管理他們的身份,不需要可信第三方參與。 YASIN
等人提出一個系統框架來匯總在線身份和信用信息,為個人在線行為評分提供方法。
(2)醫療記錄隱私:。XIA 等人提出了 MeDShare
系統,這個系統采用了智能合約和訪問控制機制來有效地跟蹤數據的行為,使得醫療大數據保管人在無信任環境中共享醫療數據的問題得到了解決。BENCHOUFI
等人探討了將區塊鏈和智能合約應用到臨床試驗的核心功能與潛在影響。CUNNINGHAM 等人使用以太坊智能合約設計了一個系統記錄患者的電子健康記錄。
(3)交易與公平交換:BOGNER 等人在以太坊區塊鏈上開發了一個智能合約應用程序,允許不受信任的參與者共享日常物品(如租賃設備)。PARK
等人建議實施基于區塊鏈的能源交易平臺,以實現供應商之間高效的電能交易。
(4)物聯網:HUH 等人使用以太坊智能合約來定義和管理特定條件下一些設備的行為。HUCKLE
等人討論了如何利用物聯網和區塊鏈創建安全的共享經濟分布式應用程序。ZHANG 等人基于區塊鏈和智能合約實現了智能財產和物聯網支付交易。
(5)眾籌:JACYNYCZ 等人提出了 Betfunding,基于區塊鏈的分散式眾籌平臺解決了目前眾籌平臺公信力不足、無法監管等問題。
參考資料:馬春光;安婧;畢偉;袁琪.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J].信息網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