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運動式“減碳”?
面對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雙碳”目標,運動式“減碳”有兩種反應:一種是“不及”,對碳中和知識不理解,宣傳不到位,方法不正確,僅虛喊口號、蜂擁而上,搶占風口、蹭熱度、追熱點,內容重復空洞、未付諸實際行動;另一種是“過度”,過度行動,超出了目前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采取了不切實際的行動。運動式“減碳”還存在以下特征:一是它是由于減碳而發起的專門運動;二是非有序推進,沒有兼顧到能源發展與現實情況,協調好經濟社會發展目標。
2 運動式“減碳”的主要形式
(1)將“雙碳”問題短期化?!半p碳”問題是中長期發展問題,并非一蹴而就,一哄而上的短期計劃。據2030年達到碳達峰目標還有接近10年,離2060年實現的碳中和目標還有約40年。我們可以清晰的認識到,由于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發展的初級階段,未來的5~10年,碳排放增長仍是我國的基本現實,而后才有望實現逐步下降,這是一個階段性的、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切實際、過度行動的推進“減碳”與早達峰都無法真正實現“雙碳”目標,未來還需要科學的部署與設計。
(2)就“雙碳”搞“雙碳”,缺乏系統化思維?!半p碳”問題本質是能源問題,在我國,能源活動CO2排放量約占CO2排放總量的90%。而消耗能源的目的在于支撐社會的經濟發展,實現國家富強,但仍需平衡能源的可及性、經濟性、綠色低碳等三大任務,過度的強調一點或兩點都會造成其他方向上的問題,使得經濟社會的發展失衡。
(3)用粗暴、一刀切的方式關停、退出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企業來落實“減碳”。與歐洲于上世紀70年代碳達峰、美國于本世紀初碳達峰不同的是,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仍需高質量增長。若簡單粗暴地通過一刀切關停能耗高的化肥廠、鋼鐵廠、水泥廠等合法正常生產的企業來追求“減碳”目標,那將對經濟造成較大沖擊,若先破而后立,一是由于時間短、政策嚴,企業未必能立的起來,二是發展不均衡,時間錯配,導致供需失衡造成部分產品供需缺口,價格可能大幅上漲,不利于經濟社會正常發展。
3 糾正運動式“減碳”的提出
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提出“要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盡快出臺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堅持全國一盤棋,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p>
因此,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項復雜、長期和系統性的工程,需要多方面科學部署、加強頂層設計。通過合理設置目標,做好減碳的基礎設施,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從實際出發,掌握科學發展規律,處理好各項關系,保障經濟平穩運行。
參考資料:左前明. 如何理解糾正運動式“減碳”[N]. 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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