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數據分析,為了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如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具體分析如下:
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加強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資金真正用于企業經營。
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后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
加強貸中貸后管理:嚴格落實資金受托支付要求,加強貸后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要和借款人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的要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加強銀行內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內部問責,加強經營用途貸款監測分析和員工異常行為監控。
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
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強化協同監督檢查:三部門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并聯合排查違規線索﹔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重點,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征信系統。

文本由@栗栗-皆辛苦 原創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數據來源《銀行行業跟蹤:年報驗證基本面上行趨勢,估值中樞有望進一步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