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執法和解是什么?優勢在哪? C-C 2021-08-20 17:16:36 作者:C-C 1934 收藏 1 證券執法和解的定義證券執法和解通過協商方式消除行政爭議,并由當事人交納和解金直接補償投資者損失,是一種相對柔性的新型執法模式。2 證券執法和解的優勢證券執法和解體現了執法效率和執法包容性。證券執法和解以談判方式平息行政爭議,避免了案件陷入漫長的案件調查、處罰、復議乃至訴訟程序,節約了執法成本,降低了執法烈度與對抗性。另一方面,證券執法和解兼具財產罰(交納和解金)和非財產罰(履行和解義務、限制資格、制裁聲譽)特點,不僅使得違法者受到財產罰的懲處,還進一步整頓了違法者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機制,促進問題有效解決。此外,和解金直接用于補償投資者損失,有助于解決我國當前行政處罰罰沒款上繳國庫、投資者難以在后續的民事索賠中充分受償的問題。3 證券執法和解制度在我國發展歷程證券執法和解在境外成熟市場是普遍運用的執法方式,但在我國證券監管實踐中仍是一種新的執法手段。我國證券執法和解制度采取了部門規章“試點”,再正式寫入法律的立法模式。經國務院授權,2015年3月,《行政和解試點實施辦法》(證監會令第114號)(以下簡稱《和解試點辦法》)《行政和解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財政部公告〔2015〕4號發布實施,證券執法和解制度正式建立。2019年12月,新修訂的《證券法》寫入了證券執法和解制度。2020年8月,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行政和解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和解試點辦法》進行了針對性的修訂完善。但截至目前,證監會僅在高盛亞洲、北京高華案和上海司度案等兩起案件中與當事人達成和解。4 證券執法和解的基本流程 證券和解流程主要由執法和解請求的提起、受理、磋商、簽約、公布等主要環節連接而成。 參考資料:高振翔,陳潔. 美國證券執法和解制度鏡鑒[J]. 證券市場導報.文本由@-Y-Ling 整理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本文標簽 證券執法和解 證券法 證券執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