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環保理念日漸深入人心,國家也在加強對大氣環境的保護,逐步開展大氣污染的治理,2013 年以來,我國頒布施行多項大氣治理相關政策,政策內容由整體的大氣治理整逐步細化到對特定行業和重點區域的大氣治理。
2013/9/1《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行動計劃》提出,經過五年努力,使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具體指標是: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2015/8/29《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加強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一是推行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要求對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實施協同控制。二是增設專章規定了重污染天氣應對。明確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等。
2018/1/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每一排放口或者沒有排放口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前三項污染物征收環境保護稅。
2018/6/27《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目標:經過3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2018/10/30《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修訂)》
新版大氣污染防治法在2015年的版本上做出了一些修改,修改內容主要是變更了部分條款中的政府部門主體(大部分修改是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變更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2019/2/28《2019年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
根據《工作要點》提出的大氣環境目標,2019年,全國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2%,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9.4%;全國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同比削減3%。
2019/4/14《2019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方案》
《方案》要求,2019年,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均要開展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NMHC)和VOCs組分指標監測工作。
2019/4/28《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全國新建(含搬遷)鋼鐵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動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顯進展,力爭60%左右產能完成改造,有序推進其他地區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國力爭80%以上產能完成改造。
2019/6/26《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
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重點區域、重點行業VOCs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完成“十三五”規劃確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標任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2019/7/9《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
到2020年,完善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管理體系,推進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工業爐窯裝備和污染治理水平明顯提高,實現工業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進一步下降,促進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2019/7/26《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
《指南》涉及鋼鐵、有色、化工、焦化、鑄造、建材、其他等7大類31個行業,簡要列舉了每個行業的適用范圍、生產工藝、產排污環節、減排措施和核查方式等內容,并對鋼鐵、焦化等15個行業進行了績效分級,制定差異化減排措施。
2019/8/30《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細則指出,生態環境執法局負責協調管理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貫徹落實部黨組關于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提供工作平臺和技術支撐,保障工作機制高效運轉。
2019/10/11《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穩中求進,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
2019/11/6《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主要目標:穩中求進,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長三角地區(41個地級以上城市)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2%。
2019/11/6《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汾渭平原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3%。
2020年1月《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技術指南》
為幫助企業達到《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的相關要求,提供超低排放改造技術路線選擇、工程設計施工、設施運行管理方面的參考。
2020/5/14《環境空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監測技術方法指南》
本指南提供了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監測工作所涉及的技術方法,主要包括污染源樣品采集、環境受體樣品采集、樣品管理、顆粒物監測項目選擇與分析方法,以及貫穿顆粒物樣品采集、保存、制備和分析等全過程的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措施,適用于環境空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相關的監測工作
2021年3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加強城市大氣質量達標管理,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下降10%,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持續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因地制宜推動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業窯爐治理、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0%以上。
來源:【公司研究】龍凈環保-公司深度報告:大氣治理龍頭轉型環境綜合服務商初見成效-20200930(3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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