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廢城市
“無廢城市”的首次提出是在2000年,介于當時的環境,無廢城市的概念并未帶來很大的反響。即使很多城市也先后采納了無廢城市的政策,但是都離不開無廢國際聯盟的范疇,主要都是在產品的生產環節、消費環節以及回收環節進行轉變,用以達到提高廢物使用率的目的,實現廢棄物的零填埋和零焚燒,減少對環境的危害。2018年,國務院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將無廢城市定義為:“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城市發展模式”。
2、無廢城市建設難點
(1)政策引領和制度建設不夠
目前,很多地方雖然都已經相繼提出了無廢城市建設的具體構想和實施措施,然而由于相應的政策激勵和稅收優惠等保障措施不到位或覆蓋面有限,使得這些措施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最終都呈現了“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況,難以保證后續措施的持續推進。除此之外,無廢城市建設過程中的回收、運輸和利用等基礎設施的立項、投資、建設及運營機制尚未健全,針對廢棄物的中間運輸環節關注較少,對后期的危險固廢處理處置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等。
(2)長效機制缺失
無廢城市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其涉及環保、發改、工業、農業等多部門和多領域。一方面政策能否聯動各個部門形成合力,一同推動無廢城市建設是一個重要問題,而另一方面長效機制能否形成,則很大程度上關系到無廢城市建設是否能夠持續推進,并且取得預期的成效.然而現實情況是當前我國無廢城市建設由于缺乏考核壓力和健全的法律體系,各地自覺開展重點任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尚缺乏。特別是在制度落實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眾多實際問題,如多頭管理、
職責不清以及工作上沒有形成合力等。
(3)技術創新不足
無廢城市建設的難度較大,這無疑需要先進、適用的技術來作為支撐。然而當前我國很多企業,如磚瓦行業,依舊以傳統的粗放式高污染生產方式為主,生產技術落后,對于產生的渣土、淤污泥等固體廢物也并未采用固廢處理技術進行廢物再循環利用。整體來看,大量的中小企業實力較弱,技術水平不高且創新能力不足,處于“乏力”狀態,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政府的政策引導不夠,尚未形成統籌運用稅收優惠扶持、財政傾斜政策、金融服務等共同發力的局面,導致企業創新動力不足,相關產業和產業鏈發展較緩慢。二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足,環境成本在產品價格中體現不充分當前固廢的來源廣,處理處置過程復雜,多數企業固廢源頭減量技術落后以及固廢后期處理水平低且技術體系不完善,不具有持續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優勢。
3、無廢城市試點城市
2019年4月,在考察區域發展水平以及產業特點、地方政府參與及推進積極性、區域在全國的代表性及綜合科研實力等因素的基礎上,最終篩選確定了16個城市和地區作為我國無廢城市的試點建設,主要包括:
深圳:《深圳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重慶:《重慶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北京:《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紹興:《紹興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徐州:《徐州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此外,包頭、盤錦、雄安新區、天津、西寧、許昌、徐州、銅陵、瑞金、光澤、三亞皆在試點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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