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作為醫院信息系統建設中重要的子系統之一,不斷有政策出臺推動電子病歷的發展,以下將對我國電子病歷相關政策進行梳理:
1、2009年4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
2、2009年6月,衛生部發布《基于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指南》,推進以健康檔案為核心的區域衛生信息化建設。
3、2009年12月,衛生部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電子病歷基本架構與數據標準(試行)》,規范電子病歷臨床文檔數據組合數據元標準、以及基礎模板和數據集標準。
4、2010年9月,衛生部發布《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方案》,計劃用1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在部分醫院和部分區域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電子病歷系統。
5、2011年1月,衛生部發布《電子病歷系統功能規范》,規范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管理,明確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應當具有的功能。
6、2011年3月,衛生部發布《基于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平臺建設技術解決方案(1.0版)》,配合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推進以電子病歷和醫院管理為重點的醫院信息化建設。
7、2012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于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意見》,建設以電子病歷和醫院管理為重點的縣級醫院信息系統。
8、2015年3月,國務院發布《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
年)》,到2020年,實現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三大數據庫基本覆蓋全國人口并實現信息動態更新。
9、2016年8月,衛計委發布《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范》,規定了電子病歷共享文檔模板以及相關約束,適用于規范電子病歷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共享交換以及信息系統的開發應用。
10、2017年1月,衛計委發布《關于開展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信息共享,實現醫聯體內診療信息互聯互通。
11、2018年12月,衛健委發布《關于印發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及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到2019年,所有三級醫院要達到分級評價3級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級醫院要達到分級評價4級以上,二級醫院要達到分級評價3級以上。
12、2019年1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2019年8月底前,各地組織三級公立醫院完成電子病歷的編碼和術語轉換工作,全面啟用全國統一的疾病分類編碼、手術操作編碼、醫學名詞術語。
13、2021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推進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建設和醫院信息標準化建設。

來源:《醫療IT行業深度報告:這次不一樣醫保支付改革或激發醫療IT內生需求-211231(38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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