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EV)的生產成本高于內燃機汽車(ICEV)的生產成本,這主要是由于電池的成本所致。當以每單位能源消耗的公里數來衡量時,電動汽車的燃料成本比內燃機汽車更為經濟。但是考慮到續航、更換電池、保險費用和年度維護費用等因素,與基礎設差,缺少充電樁等基本問題,電動汽車往往不能被廣泛采用。為了讓人們對新能源汽車有興趣,一些國家為電動汽車提供一些激勵支持政策。比如:
(1)補貼:中國政府把這些補貼直接支付給汽車制造商以期降低生產成本,從而希望消費者通過以低價購買電動汽車增加電動汽車。同時也通過購買補貼、扣減電費等方式來鼓勵“電動化車輛”。此方法也被國際上很多國家采取。
(2)扣稅、減稅:在韓國,電動車車主可以享受減免稅收、保險費、高速公路通行費、停車費等。而在德國,自2016年起,電動汽車車主在十年內免車船使用稅。在中國,根據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稅收項目,主要分為兩種,一是對消費者(私家車)的稅收政策,二是對企業(公共汽車、快遞等)的稅收政策。
(3)技術支持:2010年,德國宣布將不為電動汽車的銷售提供直接補貼。相反,政府將資助電動汽車領域的研究,以降低成本。
(4)基礎設施:世界各國政府越來越重視缺少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這一難題,比如美國政府曾經承諾為技術開發提供資金,生產新的電動汽車,并為電動汽車安裝更多的充電站基礎設施。2016年7月,韓國宣布通過提高電池容量和存儲容量計劃,建立充電站來提高電動汽車的市場份額。
(5)其他獎勵措施:中國采取了很多方法限制內燃機汽車,例如車輛限號,然而為了鼓勵人民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對新能源汽車實施免限號政策。美國也采取了免費停車和進入高密度車道的方法[2]。
具體政策舉例
(1)修訂“雙積分”政策
2020年9月,工信部發布新修訂的新能源汽車“雙積分”政策。本次修改重點內容包括:重新制定新能源乘用車積分計算公式,大幅度降低新能源汽車積分計算標準;考慮到疫情因素,放寬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通過各類優惠措施對達到平均燃料消耗標準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給與獎勵,促進產業平穩過渡。新修訂的“雙積分”政策首次將使用醇醚燃料的節能型傳統燃油車納入到補貼體系中,積極發揮其節能減排的重要作用。傳統能源乘用車制造企業在達到燃料消耗標準的前提下允許其新能源汽車積分結轉。一方面,雙積分政策的修改有利于完善現有的積分管理制度,加快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也能夠進一步促進汽車制造企業加強能源汽車的研發。另一方面,政策修改也充分考慮到新冠疫情對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生產、銷售等環節產生的重大影響,使產業政策更加符合實際情況。這更加有利于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良性發展。

(2)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策
2020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根據新能源汽車實際發展情況修訂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我國政府為有效應對疫情沖擊,保持新能源汽車產業良好態勢,將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期限在原有基礎上適當延長。政府充分考慮到補貼力度弱化后可能會給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帶來的消極影響,因而采取緩慢降低補貼下降的實施速度。以純電動新能源乘用車為例,消費者獲得的補貼金額不僅與純電動新能源車的能耗標準以及最大續航里程密切相關,更與純電動新能源車動力電池模塊容量有直接聯系。
首先,新修訂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政策相比以往更加注重擴大個人消費群體的消費量。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用于公共用途所獲得的補貼金額要遠遠小于私人消費者獲得的補貼。
其次,新政策更加嚴格規定新能源車售價,超過價格上限的將不能夠獲得補貼資格。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低端新能源乘用車銷量的提升。
除此之外,新政策在新能源車能用車能耗、續航里程等關鍵技術指標做出詳細規定,一定程度上促使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加大快研發相關節能技術、高密度動力電池技術。新能源財政補貼實行階梯計算方案,耗電量超過一定標準后進一步降低財政補貼金額。新能源整車的整備質量(m)與百公里耗電量(Y)(工況法)符合以下條件:

根據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對比表,2020年政府對新能源汽車補貼力度相較2019年有所下調,新能源汽車續航里程與能耗指標成為純電動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重要依據。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依靠補貼占領國內市場的競爭策略預計會受到角度影響。雖然我國政府通過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等相關政策以此來緩解其推出對本產業產生的消極影響,但財政補貼退市終將成為現實。我國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一定要更加注重新能源汽車的技術積累與研發,提升新能源汽車續航里程。同時也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競爭策略以便在政府補貼確實的情況下更快占領市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