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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 各方同意并確認,對于投資方而言,若(1)目標公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5 年內未能合格上市的; 或(2)目標公司和/或原股東(“回購義務方”)于合格上市前,在本協議、增資合同或新公司章程項下出現重大違約行為;或(3)有其他股東要求目標公司回購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5 年內投資方有權要求原股東回購投資方所持有的全部目標公司股權,原股東應無條件承諾回購投資方所持有的全部目標公司股權?;刭弮r格為:投資方投入的投資金額加上自投入資金之日起至全部歸還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 10%計算的利息并扣除持股期間己獲得分配利潤后的余額,與目標公司屆時資產狀況無關。4.
2、2.2 出現紹興金道齒輪箱有限公司增資合同中第八條(8.違約及違約責任 8.1.原股東及目標公司在此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同意,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如因原股東或目標公司違反其在第 6.1 條項下的陳述和保證,給增資方造成損害的,增資方可要求原股東收購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收購對價為該增資方所投入的投資金額加上自投入資金款項到位之日起至收購款項支付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 10%計算的利息。8.2.原股東在此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同意,截至本合同簽署日,由于原股東的故意、隱瞞或重大過失,導致增資方認為其認繳目標公司新增資本的行為不能實現其目的的,可要求原股東收購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
3、,收購對價為該增資方所投入的投資金額加上自投入資金款項到位之日起至收購款項支付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 10%計算的利息。)或者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由原股東受讓投資方股權情形的,股權轉讓價格按照本協議 4.2.1 中的回購價格計算方式確定,不作另行調整。投資方行使回購權的,應及時通知回購義務方,回購義務方應在通知送達后 30 日內支付所有的回購款項,投資方應配合原股東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股權轉讓過程中,投資方回購款項高于原投資金額的增值部分所涉及的稅費由投資方承擔。位的,則投資方有權(但無義務)要求買受人全部或部分受讓投資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原股東有義務促使受讓方以同等價格、條款和條件受讓投資方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如投資方行使其共同出售權,由于未能取得受讓方的同意,或政府機構未授予所需批準、同意或豁免(如需)或未能辦理有關登記、備案等法律手續從而使投資方的全部或部分共同出售權無法實現,則無論本協議是否另有約定,原股東不得在投資方另行事先再次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受讓方出售或轉讓任何目標公司股權,除非原股東以同等 于受讓方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投資方擬轉讓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