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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10月6日,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發布題為數宇市場競爭調查的報告,公布其對數字市場競爭狀況長達16個月的審查結果,特別強調了蘋果、亞馬遜、谷歌和臉書四家數字平臺的市場支配地位及其商業行為所帶來的影響和挑戰。針對平臺壟斷問題,該報告提出了三大類具有操作性的建議,覆蓋具體行為處置、法律修訂和強化執法的配套措施??傮w而言,報告所提建議都較為激進,部分措施甚至比歐委會的監管標準更為嚴格??卦V了四家壟斷平臺存在的共同競爭問題。該報告指出,在過去十年里,數字市場已經變得高度集中且壟斷,削弱了消費者的選擇、侵蝕了美國經濟中的創新和企業家精神、降低了自由和多樣化媒體的活力、損害了美國人的隱私。雖
2、然四家公司領域不盡相同,但他們存在共同的競爭問題。一是每個平臺都對一個關鍵互聯網細分領域擁有控制力,它們控制著市場準入、信息獲取或交易本身。二是每個平臺都利用其對數據的控制權,監視其它企業的增 長和業務活動,判斷它們是否可能構成競爭威脅,并通過收購、復制以及阻止競爭對手訪問等方式消除競爭威脅。三是這些平臺通過自我優待、掠奪性定價、排他性行為等方式濫用其控制力,以尋求進一步擴張。針對六類競爭行為提出激進的監管舉措。-是針對平臺利用主導領域的業務優勢強化在相鄰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要求支配性平臺實施結構性分拆和業務范圍限制,禁止特定平臺經營相鄰業務。二是針對平臺偏向自營或自有內容問題,禁止支配性平臺
3、從事自我優待行為。三是針對平臺不兼容問題,要求支配性平臺與其他競爭性平臺實現互操作性和數據可移植性。四是針對初創企業并購問題,建議國會考慮改變對初創公司并購行為的推定,即將任何由具有支配地位平臺開展的并購都視為反競爭,除非證明并購交易對服務公共利益是必要的,而且不能通過內部增長和擴張實現類似的利益。五是針對平臺對信息內容及數字廣告的強大支配力,導致傳統新聞媒體完全屈從于數字平臺的現狀,要求強化新聞媒體作為內容提供者的議價能力,打造自由和多樣化的公平競爭環境,保護民主基石。六是針對平臺相對于用戶和依賴其獲取用戶的第三方企業,具有明顯不對等議價能力的問題,建議國會考慮禁止平臺濫用議價權,包括審查反競爭合同,對依賴支配地位平臺的個人和企業實行適當程序保護等措施。修法以恢復反壟斷法律效力至早期嚴格水平。為了配合對以上六種平臺競爭高發行為的監管,報告提出對美國反壟斷法律體系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