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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碳市場年度報告 2016Annual Report of Beijing Carbon Market 2016北京環境交易所北京綠色金融協會北京碳市場年度報告 2016Annual Report of Beijing Carbon Market 2016北京環境交易所北京綠色金融協會1前 言 3摘 要 4一、 背景 61.1 全球市場進展 61.1.1 巴黎協定 61.1.2 全球碳定價體系 61.2 全國市場提速 71.2.1 構建國家碳排放交易體系71.2.2 鼓勵碳金融產品創新實踐81.3 試點平穩推進 91.3.1 年度市場運行情況 101.3.2 開市至今試點小結 10二、市場建
2、設 122.1 碳市場體系建設 122.1.1 政策法規 122.1.2 控排范圍 122.1.3 配額分配 152.1.4 MRV 制度 152.1.5 抵消制度 152.2 碳市場能力建設 152.2.1 低碳培訓 152.2.2 研究開發 162.2.3 低碳活動 172.2.4 國際合作 18三、交易規則 203.1 交易主體 203.2 交易產品 203.3 交易方式 203.4 交易風險管理 21四、市場表現 234.1 配額市場 234.1.1 整體成交情況 234.1.2 線上公開交易 234.1.3 線下協議轉讓 254.2 抵消市場 25目錄24.2.1 CCER 項 目
3、254.2.2 林業碳匯項目 274.3 自愿市場 274.4 碳金融創新 27五、履約 305.1 履約相關規定 305.2 履約進展 305.3 履約成效 31六、市場監管 336.1 交易機構監管 336.2 交易行為監管 34七、回顧與展望 367.1 回 顧 367.1.1 市場特點 367.1.2 市場成效 377.1.3 主要挑戰 387.2 展望 38八、附錄 418.1 北京碳市場 2016 年度大事記 418.1.1 政策規范 418.1.2 履約進展 428.1.3 交易動態 438.1.4 能力建設 438.2 北京碳市場交易開戶流程 458.2.1 交易參與人類型 4
4、58.2.2 開戶流程 45參考文獻 463前言P R E F A C E2 0 1 6 也是北京碳市場的能力建設年。為了以試點帶動非試點地區,北京環境交易所積極響應國家發改委號召,投入大量資源開展非試點地區能力建設工作,足跡遍及全國 2 4 個省區。作為全國碳市場能力建設(北京)中心的重要支撐單位,承辦了江西、河南、遼寧、寧夏、山東、新疆、南京、大連等省市共計 1 7 次碳市場能力建設活動,為非試點省市及相關企業參與全國碳市場全力做好準備。2 0 1 6 還是北京碳市場的創新年。在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綠金委)指導下,北京環境交易所牽頭成立了綠金委碳金融工作組,系統開展碳金融相關的
5、政策研究及產品創新等工作,發布了中國碳金融市場研究報告,同時與上海清算所聯合開發北京碳配額遠期等產品。2 0 1 6 年,北京環境交易所與合作伙伴一起,共同推出了國內首單碳配額期權交易、碳配額結構化產品、融電力交易與碳交易于一體的“電碳寶”服務,以及集電、熱、碳三要素的管理與交易于一體的“電熱碳”服務,同時協助螞蟻金服開通了支付寶平臺 4 . 5 億用戶的碳賬戶。這些創新舉措,在業內都引起了廣泛關注。隨著巴黎協定正式生效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即將全面啟動,2 0 1 7 年中國碳市場將迎來大發展時期。北京環境交易所將繼續秉持創新進取、行穩致遠的精神,努力踐行“為環境權益定價、為低碳發展融資”的
6、核心理念,與各類利益相關方緊密合作,致力于將北京建設成為全國碳交易中心市場和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為共同應對霧霾污染、氣候變化和經濟轉型等時代挑戰不斷探索市場化和金融化的解決方案。自 2 0 1 3 年 1 1月 2 8 日正式開市以來,北京碳市場已順利運行三年。在國家發改委、北京市發改委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在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參與下,2 0 1 6 年北京碳市場建設成效顯著,不但為首都節能減排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更為全國碳市場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2 0 1 6 是北京碳市場的擴容年。在重點排放單位數量翻倍的情況下,北京碳市場的開戶、交易工作平穩推進,交易系統安全高
7、效運轉,為順利完成履約工作及服務各類投資者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與 2 0 1 5 年相比,2 0 1 6 年北京市碳配額成交量同比增長 1 3 0 % ,成交額同比增長 8 0 % ,C C E R 成交量同比增長 6 2 % ,成交額同比增長 1 4 7 % ,各項數據均居全國前列。朱 戈北京環境交易所董事長前言PREFACE2 0 1 7 年 1月4AbstractBeijing carbon market has been in smooth operation for three years since its official opening in November 2013. Un
8、der guidance and support of relevant authorities, with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various market participants, Beijing carbon market have realized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 in 2016. The coverage of Beijing carbon market was expanded in 2016. With lower threshold, the number of market participants almost
9、 doubled comparing to 2015. In the meantime, the smooth operation of account opening and trading of Beijing carbon market, as well as safe and efficient trading system provided strong support for successful market performances. Comparing with 2015, the trading volume of Beijing allowances increased
10、by 130%, and the turnover by 80%; those of CCER by 62% and 147% respectively. All these data are in the front rank among all the pilot carbon markets. 2016 is a capacity building year for Beijing carbon marke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work in non-pilot areas, CBEEX responded positively to the call o
11、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invested a large number of resources on building the capacity of non-pilot areas, covering 24 regions across the country. As the supporting agency of the (Beijing) Capacity Building Center of National Carbon Market, CBEEX has carried out 17 carbon ma
12、rket capacity building activities, such as in Jiangxi, Henan, Liaoning, Ningxia, Shandong, Xinjiang, Nanjing and Dalian, etc., assisting the non-pilot areas and related enterprises to start preparation work 摘要ABSTRACTfor the national carbon market. 2016 is also an innovation year for Beijing carbon
13、market. Under the guidance of Professional Committee for Green finance (PCGF), CBEEX took the lead and established a carbon finance working group,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systematic policy research and product innovation on carbon finance. PCGF issued the Research on China Carbon Finance Market in
14、the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Green Finance during the G20 summit. Besides, CBEEX also cooperated with Shanghai Clearing House on the development of forwards product based on Beijing carbon allowances. In 2016, CBEEX and partners jointly introduced the first domestic trading of carbon allo
15、wances option, structured product of carbon allowances, and the electricity-carbon service that integrates electricity trading and carbon trading, as well as the electricity-heating-carbon service that integrates management and trading of electricity, heating and carbon. In the meantime, CBEEX work
16、with the Ant Financial to help open carbon accounts for the 4500 million users of Alipay. These innovations have aroused widespread concern in the industry. With the official enforcement of the Paris Agreement and full initiation of the coming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scheme, Chinas carbon market wil
17、l enter into a high speed development stage. Confronting the chan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CBEEX will endeavor all efforts to build the local and national carbon markets in 2017.51背景6碳排放權交易既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市場工具,也是治理霧霾等污染問題、 改善環境質量的長效機制。在碳交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碳金融市場,還可以發展成為低碳融資的新途徑,為推動綠色產業成長提供新的金融支持, 也為要素市場開辟新的增長空間。
18、隨著 巴黎協定正式生效、七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不斷深化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將于 2017 年全面啟動,中國碳市場即將開啟全新篇章,一躍成為全球控排規模最大的碳市場并不斷提升金融化程度。2016 年,就是為了更好實現這一夢想全力準備的一年。1.1 全球市場進展1.1.1 巴黎協定巴黎協定的目標。2015 年 12 月國際社會達成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巴黎協定,作為一份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協議,它為 2020 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提供了依據。巴黎協定要求各方加強合作,把全球平均氣溫升高幅度較工業化前水平控制在 2 攝氏度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 1.5 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同時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全球
19、近零排放。為了確保自下而上減排目標的實現,巴黎協定還設置了每五年定期盤點評估的機制。巴黎協定生效。2016 年 11 月 4 日,巴黎協定正式生效,開啟了新一輪的全球強化減排進程。在巴黎協定框架下,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也在積極推動碳市場網絡建設,以實現獨立的減緩價值評估體系、碳資產儲備計劃以及統一結算平臺。這些都為包括中國碳市場在內的全球碳定價體系發展壯大提供了強大的推動力。1.1.2 全球碳定價體系全球主要的碳定價區。從 1997 年京都議定書簽訂到 2016 年巴黎協定正式生效,全球碳市場從孕育到壯大走過了近 20 年發展歷程。截至 2016 年底,全球范圍內已經啟
20、動的國家及區域碳市場主要包括:中國的七省市碳交易試點(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和四川、福建碳市場,日本的東京都和埼玉縣碳市場,美國的加州碳市場和覆蓋東部9 個州的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以及歐盟、新西蘭、瑞士、韓國、加拿大魁北克等地碳市場。同時正在考慮建立碳市場的國家,還包括巴西、智利、墨西哥、俄羅斯、泰國、土耳其、越南、哈薩克斯坦、烏克蘭等 。全球碳市場表現。全球碳市場的迅速發展實際上是自 2005 年 1 月 1 日 EU ETS 實施開始的。根據世界銀行 2005 年以來每年出版的全球碳市場現狀與趨勢報告,1998 年至 2004 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從 190
21、0 萬噸增長到了 1.2 億噸,2005 年包括碳配額和項目減排量在內的交易量則一舉突破了 7 億噸,交易總額超過了 108 億美元,其中碳配額交易量 3.29 億噸,交易額82.8 億美元。在隨后數年間,國際碳市場在經濟景氣的推動下量價齊升, 劃出了一條異常陡峭的增長曲線,碳配額交易額 4 年間從 82 億美元猛增到 1263 億美元,年均增長 1.48 倍,碳市場也因此曾一度被過份樂觀地認為將取代石油成為世界頭號大宗商品市場。不過市場高點很快到來,2011 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額率先沖到了高點(1760 億美元),到 2013 年交易量也沖到了高點(104 億噸,比 2011 年略高)。而隨著
22、歐債危機持續和全球經濟下行,以及京都議定書第二階段各國減排政策一直難以明朗,國際碳市場的樂觀氛圍背景背景BACKGROUND7背景BACKGROUND迅速為悲觀預期所取代,碳價迅速下滑導致交易量和交易額雙雙暴跌,目前全球碳市場在宏觀經濟普遍疲弱的背景下整體處于弱市盤整狀態,2015 年交易量僅有 60 多億噸,交易額只有 500 多億美元 。1.2 全國市場提速從“十二五”規劃綱要,到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決議,以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都對建立我國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做了相應部署。2016 年3 月發布的“十三五”規劃再次明確要求,要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實行重點單位碳排放報告、
23、核查、核證和配額管理制度。為了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確保在 2017 年順利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國家發改委等主管部門 2016 年緊鑼密鼓開展了各項準備工作。1.2.1 構建國家碳排放交易體系立法準備。全國碳市場預計將形成“1+3+N”的法規體系,即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為中心,配套企業碳排放報告管理辦法、第三方核查機構管理辦法、市場交易管理辦法等管理辦法和一系列的實施細則。企業碳排放報告管理辦法將明確企業碳排放核算和報告的責任,規定核算與報告的程序和要求;第三方核查機構管理辦法將規定核查機構的資質要求、認定程序和核查程序,以及對核查機構的監督管理等;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將規定參與交易的交易品種
24、、交易方式、風險防控及對交易機構的監督管理等。目前作為碳市場“根本大法”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法制辦已將其列入優先立法的計劃,經過多輪征求社會意見后,下一步將進入立法程序。國家發改委已起草完成了配套管理辦法的初稿,并將開展利益相關方征詢和實地調研,完善相關的配套細則。此外,新能源汽車碳排放配額預計也將作為獨立的交易產品納入全國碳市場的管理框架。工作動員。1 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切實做好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為確保2017 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和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進行準備和動員,要求各地主管部門提出擬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企業名單,對參與全國碳市場的 8 個行業
25、擬納入企業的歷史碳排放進行核算、報告與核查,培育和遴選第三方核查機構及人員,同時開圖 1.1 全球碳市場走勢來源:世界銀行全球碳市場現狀與趨勢(2005 年 -2015 年),北京環境交易所整理。8展相關的能力建設等工作。配額分配。預計 2017 年第一或第二季度,國家發改委將啟動全國碳市場的碳配額分配工作。目前各省市自治區正在進行擬納入控排范圍的企業歷史排放數據的盤查與報送等基礎準備工作。(一)覆蓋范圍。全國碳市場初期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 8 個行業中年煤耗達到 1 萬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預計數量在 7000-8000 家左右。(二)分配方法。全國配額分配已確
26、定以基準法為主,歷史強度下降法為輔。18 個子行業中,熱電聯產、電網、銅冶煉、鋼鐵、紙漿制造、機制紙和紙板、機場 7 個子行業將采取歷史強度下降法,剩余 11 個子行業采取基準法2。(三)新能源汽車碳配額。國家發改委于 8 月發布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針對生產和進口燃油汽車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以及燃油汽車企業產銷未達到一定規模、但新能源汽車達到一定數量,且自愿參與的企業進行管理。預計未來新能源汽車碳配額將在交易體系中單獨管理,交易主體限定在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避免與其他配額交易交叉。能力建設。為充分發揮試點地區對非試點地區的示范帶動作用,做好非試點地區納入全國碳市場的準備工作,
27、2016 年以來國家發改委正式批復成立了北京、深圳、湖北、廣東、重慶、上海和成都等 7 個全國碳市場能力建設中心,將試點碳市場運行積累的經驗向非試點地區進行分享、交流和借鑒。會計處理。9 月,為配合碳市場工作開展,規范碳交易試點參與企業有關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發函就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各部委及地區意見。1.2.2 鼓勵碳金融產品創新實踐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經中央背景BACKGROUND圖 1.2 2016 年中碳指數走勢來源:北京綠色金融協會,2016 年。1. 根據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蔣兆理于 2016 年 8 月舉行的“全國碳市場能
28、力建設 ( 廣東 ) 中心揭牌儀式”上的講話內容整理。2. 根據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蔣兆理于 2016 年 12 月舉行的“2016 中國碳市場高峰論壇”上的講話內容整理。9深改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國務院同意,8月 31 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是世界上第一份系統全面的關于綠色金融體系構建的政策性文件,具有重要的開創性意義。指導意見明確要求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發展基于碳排放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這是中央決議里首次出現“碳金融”的提法,也是迄今為止國家推出的最為
29、明確詳盡的碳金融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意見關于碳金融的具體規定。指導意見要求,促進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有序發展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碳租賃、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權期貨交易;在總結現有試點地區銀行開展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經驗的基礎上,確定抵質押物價值測算方法及抵質押率參考范圍,完善市場化的環境權益定價機制,建立高效的抵質押登記及公示系統,探索環境權益回購等模式解決抵質押物處置問題,推動環境權益及其未來收益權切實成為合格抵質押物,進一步降低環境權益抵質押物業務辦理的合規風險;同時發展環境權益回購、保理、托管等
30、金融產品。1.3 試點平穩推進2013-2014 年,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陸續開市,市場交易活動平穩有序,迄今已相繼順利完成兩到三年的履約工作。2016 年 12 月 16 日和 22 日,四川和福建兩個非試點地區的碳市場也相繼開市,并分別實現了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和福建省碳排放權配額的首批交易。到目前為止,我國各省市碳市場仍以二級市場現貨交易為主,主要交易產品包括各省市的碳排放權配額和經審定的項目減排量兩大類。項目減排量以 CCER 為主,主要用于七省市的控排機構在履約時抵消其一定比例的碳配額,還有少量用于機構及個人的自愿碳中和行動。北京
31、(2013.11.28) 配額總量:約0.5億噸 成交總量:1260萬噸 成交總額:4.7億元 成交均價:37.3元/噸 天津(2013.12.26) 配額總量:約1.6億噸 成交總量:236萬噸 成交總額:0.4億元 成交均價:16.1元/噸 上海(2013.11.26) 配額總量:約1.5億噸 成交總量:1697萬噸 成交總額:2億元 成交均價:11.7元/噸 深圳(2013.06.18) 配額總量:約0.3億噸 成交總量:1508萬噸 成交總額:4.9億元 成交均價:32.5元/噸 廣東(2013.12.19) 配額總量:約4億噸 成交總量:3063萬噸 成交總額:4.6億元 成交均價:
32、15.1元/噸 湖北(2014.04.12) 配額總量:約2.8億噸 成交總量:3707萬噸 成交總額:7.9億元 成交均價:13.7元/噸 重慶(2014.06.19) 配額總量:約1.3億噸 成交總量:73萬噸 成交總額:0.1億元 成交均價:21.5元/噸 四川(2016.12.16) 暫無配額交易 福建(2016.12.22) 配額總量:未公布 成交總量:67萬噸 成交總額:0.2億元 成交均價:32.9元/噸 圖 1.3 2016 年全國碳市場成交概覽來源:各省市碳交易所發布的數據,北京環境交易所整理,2016 年。101.3.1 年度市場運行情況成交概覽。2016 年,包括福建在內
33、的各省市二級市場線上線下共成交碳配額現貨接近 6400 萬噸,較2015 年交易總量增長約 80%;交易額約 10.45 億元,較 2015 年增長近 22.1%。CCER 交易量由于各試點碳市場公布的內容及口徑不一,缺乏線上線下全國全口徑的公開統計數據。中碳指數走勢。為了全面呈現試點碳市場(重慶碳市場由于交投樣本過低未納入統計)的碳價走勢及交易活躍程度,北京綠色金融協會 2014 年推出了中碳指數, 包括中碳市值指數和中碳流動性指數兩只指數。2016 交易年度,中碳市值指數走勢相對平穩,基本維持在400點至600點區間震蕩, 全年最高點為650.57點,最低點為 412.81 點,顯示 20
34、16 年試點碳市場的配額價格已經止跌趨穩,與 2014 和 2015 交易年度的碳價持續下跌形成鮮明對照。而中碳流動性指數則繼續呈現出明顯的“履約效應”,即在履約期集中的 5、6、7 月交易異?;钴S,而在履約期結束后指數快速下跌并維持低位運行,但與 2014 年和 2015 年相比,2016年全年交易分布開始更為均勻。1.3.2 開市至今試點小結成交規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七省市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量為 1.16 億噸,累計成交額接近25 億元,市場交易日趨活躍,規模逐步放大。其中,北京碳市場配額累計成交量為 1259.58 萬噸,累計成交額為 47439.51 萬元,分別
35、占全國總量的 10.85% 與18.98%。配額累計成交量及成交額最高的是湖北,分別為 3707.37 萬噸和 79521.13 萬元,占全國總量的31.95% 與 31.81%。成交價格。受履約期和控排企業沖刺履約行為等影響,各試點碳市場上線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大多會在履約期沖高后滑落, 不但試點市場內部月度波動較大,而且試點市場之間的年度成交均價也相差甚大。 其中,北京碳市場價格最為穩定,三年期間最高成交均價為77 元 / 噸(2014 年 7 月 16 日),最低成交均價為32.4 元 / 噸(2016 年 1 月 25 日),年度成交均價基本在 50 元 / 噸上下浮動。其他地區成交均價則
36、波動較大,其中全國最高成交均價為深圳碳市場的 122.97 元/ 噸 (2013 年 10 月 17 日, 當日收盤價為 130.9 元 / 噸) ,最低成交均價為上海的4.21元/噸 (2016 年5 月16 日,當日收盤價為 4.6 元 / 噸)。流動性。流動性是衡量金融市場發育活躍程度和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標,流動性越強對各類參與機構的吸引力就更大,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也更健全。目前,七省市試點碳市場都還處于市場發育的早期階段,流動性普遍偏弱,只能根據七個試點碳市場現貨二級市場交易量與其配額總量之比,對其交投活躍程度進行初步的分析。2016 交易年度,深圳碳市場最為活躍,活躍度為 28.5%,
37、其他依次為北京 14.6%、上海 8.2%,廣東 5.6%、湖北 4.3%(天津、重慶、福建因交易量有限未列入)。根據中碳指數 2014-2016 年數據,全國碳市場碳配額交易價格在過去三年期間呈不斷下降的趨勢,于 2016 年下半年逐步趨穩。112市場建設122.1 碳市場體系建設2.1.1 政策法規政策法規體系:1+1+N。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已形成“1+1+N”的政策法規體系,具體包括北京市人大立法(1)、地方政府規章(1)和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出臺的配額核定方法、核查機構管理辦法、交易規則及配套細則、公開市場操作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碳排放權抵消管理辦法以及北京環境交易所
38、推出的碳排放權交易規則及細則等 20 余項配套政策文件與技術支撐文件(N)。系統完備的政策法規體系,為試點建設各項工作規范有序推進和北京碳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基礎保障。北京市人大立法。2013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正式通過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北京市人大關于碳排放權交易的立法, 確立了碳排放總量控制、 配額管理、 碳排放權交易、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等 5 項基本制度,同時規定了嚴格的違約處罰措施,為北京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提供了法律依據,在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期間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規
39、章。2014 年 5 月 28 日,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相關部署要求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北京市政府制定并頒布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京政發201414 號),該管理辦法根據北京市總體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規范碳配額分配及交易等活動的管理,明確相應的激勵措施和法律責任,成為北京市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的主要依據。配套文件。2015 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重點排放單位范圍調整通知,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 2016 年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就 2016 年度重點排放單位范圍、交易流程安
40、排以及工作要求進行了詳細說明。2016 年年初,北京市明確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后將繼續運行,對于未來納入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將研究提出已核發配額與全國排放配額的銜接方案,待商國家主管部門確定后另行通知。對于未納入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已核發的配額將繼續有效。2016 年12 月,北京市發改委印發關于做好 2017 年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對 947 家重點排放單位和 582家一般報告單位的碳交易工作提出具體工作部署??鐓^交易。除做好北京市區域內碳交易工作外,北京市還積極與周邊區域開展跨區碳交易工作。2014 年
41、12月,北京市發改委與河北省發改委、承德市政府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 , 正式啟動京冀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 2015年6月,北京市發改委聯合承德市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京承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2016 年3 月,北京市發改委與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呼和浩特市政府和鄂爾多斯市政府共同發布關于合作開展京蒙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聯合在北京市與呼鄂兩市之間開展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2.1.2 控排范圍初期控排范圍。2013 和 2014 年度,北京市重點排放單位主要為熱力生產和供應、火力發電、水泥制造、石化生產、其他工業以及服務業等行業,
42、固定設施年直接與間接排放二氧化碳 1 萬噸(含)以上的單位。2013 年度納入重點排放單位 415 家,2014 年度新增重點排放單市場建設市場建設CAP131:人大立法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2013 年12 月 27 日)1:政府規章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京政發201414 號)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 試行 )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 201565 號)N:配套文件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京發改規20135 號)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配額核定方法(試行)(京發改規20135 號)北京
43、市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管理辦法(京發改規20135 號)北京環境交易所碳排放權交易規則及配套細則北京市碳排放配額場外交易實施細則(試行)(京發改規20137 號)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公開市場操作管理辦法關于規范碳排放權交易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定(京發改規20141 號)北京市碳排放權抵消管理辦法(試行)(京發改規20146 號)關于發布行業碳排放強度先進值的通知(京發改2014905 號)關于進一步開放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加強碳資產管理有關工作的通告(京發改20142656 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142794 號)北京市發改委、河北省發改委、承德市政府關于推進
44、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發改20142645 號)北京市發改委、承德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京承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151248 號)關于公布 2015 年北京市重點排放單位及報告單位名單的通知(京發改20151524 號)關于對北京市 2015 年新增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核查員備案結果進行公示的通知(京發改 20151567號)關于發布北京市 2015 年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機構和核查員名單的通知(京發改20151704 號)關于做好 2016 年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 京發改 20152866 號 )關于印發節能低碳和循環經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45、(試行)的通知(京發改規20166 號)關于北京市 2016 年碳排放權交易有關事項補充的通知(京發改2016133 號)關于發布北京市 2016 年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機構和核查員名單的通知(京發改 -2016105 號)關于公布碳市場擴容后 2015 年度新增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的通知,(京發改2016393 號)關于發布本市第三批行業碳排放強度先進值的通知(京發改 2016715 號)關于重點排放單位 2016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核定事項的通知(京發改 20161639 號)北京市發改委、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呼和浩特市政府、鄂爾多斯市政府 關于合作開展京蒙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發
46、改 2016395 號)關于責令 2015 年重點排放單位限期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履約工作的通知(京發改 20161017 號)關于做好 2017 年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京發改 20162146 號)來源:北京市發改委網站,北京環境交易所整理,2017 年。表 2.1 北京 ETS 政策法規體系市場建設CAP位至 543 家??嘏欧秶{整。從 2016 年起,北京市重點排放單位的覆蓋范圍調整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固定設施和移動設施年二氧化碳直接與間接排放總量 5000 噸 ( 含 ) 以上,且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及其他單位。2016 年 3 月 15 日,北京市發改委
47、公布了北京碳市場擴容后新增的 430 家 2015 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單。9月 23 日,北京市發改委聯合北京市統計局,正式公布了最終確定的 2016 年度北京市 947 家重點排放單位和 582家報告單位名單。14關鍵要素2013-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總量及覆蓋范圍總量約 0.5 億噸區域范圍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固定設施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固定設施和移動源排放氣體種類 二氧化碳行業企業電力熱力、水泥、石化、其他工業企業、服務業,500 家左右電力熱力、水泥、石化、其他工業企業、服務業、城市軌道交通、公共電汽車客運,約 1000 家門檻重點排放單位 1 萬噸碳(2009-2012)重
48、點排放單位 5000 噸碳,基準年為固定設施排放單位(20092012),移動源排放單位的固定設施(2009-2012)、移動設施(2011-2014)報告單位 2000 噸標煤配額分配無償分配 逐年分配配額核定 歷史法和基準線法有償分配 預留不超過年度配額總量的 5% 用于拍賣,分為定期拍賣和臨時拍賣MRV制度行業指南 6 個行業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碳排放監測指南,第三方核查程序指南,第三方核查報告編寫指南核查機構 22 家26 家報送系統 電子交易制度交易平臺 北京環境交易所交易主體 履約企業、非履約企業、自然人(2014 年起允許)交易方式 公開交易和協議轉讓漲跌幅公開交易:當日基準價的
49、 20%交易產品 BEA、CCER、林業碳匯項目碳減排量、節能項目碳減排量市場監管最大持倉量限制履約機構交易不得超過本單位年度配額量與 100 萬噸之和非履約機構交易不得超過 100 萬噸自然人不得超過 5 萬噸價格預警 配額日加權均價連續 10 個交易日高于 150 元 / 噸時組織配額拍賣,低于 20 元 / 噸時進行配額回購遵約制度排放報告 3 月 20 日前原有報告單位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新增重點排放單位 2016 年 1 月 30 日前2017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數據填報,3 月 30 日前提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碳排放報告核查報告 4 月 5 日前原有報告單位
50、2016 年 3 月 30 日前,新增重點排放單位 2016 年 3 月 10 日前2017 年 3 月 30 日前報送第三方核查報告(需加蓋核查機構公章)遵約日6 月 15 日前處罰未遵約按市場均價 3-5 倍罰款未按規定報送碳排放報告或核查報告可處 5 萬元以下罰款抵消機制比例限制 不得高于年度核發碳排放配額量的 5%地域限制京外項目減排量不得超過當年核發配額量的 2.5%,優先使用河北、天津等與本市簽署應對氣候變化、生態建設、大氣污染治理等相關合作協議地區的 CCER 減排量類型限制2013 年 1 月 1 日后,非工業氣體及水電項目,非本市轄區內重點排放單位固定設施的 CCER 減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