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注全國性自動駕駛政策的實施落地進展。上文提到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是首個明確自動駕駛責任劃分的全國性政策,《通知》規定:“車輛在自動駕駛系統功能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確定各方當事人的賠償責任?!逼渲杏芍悄芫W聯汽車一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由試點使用主體承擔。在沒有全國性統一法規的當下,《通知》的權責劃分依據或將成為以后立法的主要參考,《通知》意味著我國自動駕駛汽車準入、銷售以及合法上路的法規路徑即將鋪設;同時隨著國內法規有條件地開放 L3自動駕駛汽車上路,也將拉動L2、L2+等自動駕駛功能的滲透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