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山西地區為例,按照山西省現有煤礦坑口含稅售價 370-570 元/噸的價格管控區間,假設各煤礦均按 5500 大卡發熱量價格,并扣除 8%的資源稅和 13%的增值稅,在坑口最高長協限價 570 元/噸下有 11.19 億噸/年的產能能夠保持盈利,在最低長協限價 370 元/噸下僅有 2.2 億噸/年的產能能夠保持盈利,即,現有價格管控區間下對應山西省的煤炭經濟產能為 2.2-11.19 億噸/年。此外,假設山西坑口含稅價格從長協價上限 570 元/噸分別下降至 550、530 元/噸(對應不含稅價從 471 元/噸降低到 454.5、438 元/噸)時,經濟產能從11.19 億噸/年分別下降至 10.54、9.88 億噸/年??梢?,山西地區對經濟煤價相對敏感,且價格下跌將迅速影響供給,進而支撐煤炭底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