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結構性存款以及高息攬儲方面,2019 年 5 月初,監管部門召開會議并進行窗口指導,要求清理按日均規模分檔計息的活期存款產品(智能存款或智慧存款),并清理和停辦利率和存款金額掛鉤的創新存款產品;同年 10 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規定銀行發行結構性存款應具備普通類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限制沒有交易資質的中小銀行以結構性存款“高息攬儲”,重點關注銀行資質及“假結構”問題。2020 年 3 月,央行進一步要求嚴格執行存款利率和計結息管理有關規定,同時將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納入自律管理范圍。高息攬儲主要工具被嚴格整改,結構性存款規模大幅壓降,增速顯著下跌,至 2021 年末銀行業整體結構性存款規模降至 5.08 萬億元,同比下降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