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然堿新增產能被排除在內蒙古環保政策限制約束范圍之外。2021年 3月 9日,內蒙古自治區印發《關于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提出從 2021年起,不再審批包含純堿等多種化工產品的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須在區內實施產能和能耗減量置換,從而對我國未來純堿產能擴張形成了新一輪約束。值得注意的是最終方案將純堿產能中“《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中內蒙古鼓勵類項目”排除在了受政策約束范圍以外。參考《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內蒙古鼓勵類項目中與純堿產能相關度較強的內容為“新建 120萬噸/年及以上天然堿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根據公司公告,公司塔木素天然堿項目建設年產 780萬噸純堿、80萬噸小蘇打產能裝置,配置 7條純堿生產線、1條小蘇打生產線,單線產能約 120萬噸,未來建設將不受上述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