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電池企業售后綜合服務費(質保金)計提比例情況 公司質保金計提充足且實際發生金額較少,未來質保期滿或沖回增益利潤。2016年之前公司對動力電池與儲能電池系統按銷售收入 5%計提質保金,2016 年開始計提比例改為 3%,但計提比例仍處于行業領先水平。公司產品品質優,實際發生售后服務金額較少,故而在質保期(一般為 8 年左右)到期后、質保金或沖回增益利潤。 其它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