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SG 也被納入 GPIF 投資策略中。自 2017 年起,ESG(環境、社會、治理)策略被納入 GPIF 的投資原則中,標志著其在可持續投資方面的戰略轉型。為了支持這一策略,GPIF 與 10 家多邊開發銀行和 6 家政府機構合作建立了多個投資平臺,供外部資產管理人配置由多邊開發機構發行的 ESG 債券。截至 2023 財年,通過這些平臺,世界銀行集團、歐洲投資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等成員共投資了約1.6萬億日元的ESG債券。在這些ESG債券中,綠色債券占比最大,達到了72%;緊隨其后的是社會債券,占比為 15%;可持續發展債券占比 11%;氣候轉型債券占比最小,僅為 2%。2023 財年,GPIF 對 ESG 債券的投資規模較 2022 財年下降了 0.3 萬億日元,這一變化主要源于 GPIF 在外國債券組合中實施的風險管理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