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色漿行業相關鼓勵性政策 水性色漿具有顯著環保優勢,為政策鼓勵的發展方向。色漿根據所使用基礎溶劑的不同,可以分為水性色漿和溶劑型色漿兩大類,其中水性色漿以水作為基礎溶劑,溶劑型色漿以有機溶劑作為基礎溶劑。與溶劑型色漿相比,水性色漿中僅有少量助劑會產生 VOC 排放,具有明顯的環保優勢。根據 2023 年 11 月國務院發布的《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明確了部分重點區域全面禁用溶劑型建筑涂料,強制推廣水性涂料及配套色漿產品。當前多重綠色環保政策驅動下,下游涂裝領域使用低VOC 含量的涂料的比例將逐步提高,水性色漿逐步替代溶劑型色漿已成大勢所趨。 政策法規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