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機農業
狹義的有機農業是指在農業生產中基本上或完全不使用合成肥料、農藥和各種添加劑,同時也嚴格禁止基因工程及其產品。廣義上的有機農業指通過使用有機肥料、適當耕作和養殖措施,借此提高土壤長效肥力和耕性的生產系統。有機農業的生產培育對象來源不采用通過基因工程所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合農藥、工業化肥、生長調節劑、人工飼料等物質,遵循生物生長的自然節律和生態學原理,有效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資源循環利用,使土地、生物、資源產出之間達到生態的和可持續的循環。

2.有機農業的特點
有機農業的特點可歸納為四個方面:
(1)建立循環再生的農業生產體系,保持土壤的長期生產力。
(2)把系統內的土壤(富含微生物)、植物、動物和人類看成是相互關聯的有機整體,應得到人們的同等關心和尊重。
(3)采用土地與生態環境可以承受的方法進行耕作,按照自然規律從事農業生產,完全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農藥、生長調節劑等,充分體現農業生產的天然性。
(4)有機農業生產體系產品是完全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加工成的有機食品。
3.有機農業與綠色農業
綠色生態農業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原則,以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為前提,以促進農產品安全(包括農產品數量安全和質量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和提高農業綜合效益為目標,對農產品安全及農業多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綠色生態農業是在充分運用先進科學技術、先進工業裝備、先進管理理念的基礎上,汲取人類農業歷史文明成果,嚴格遵循循環經濟的基本原理,把標準化貫穿到農業整個產業鏈條中,有效地延長產業鏈、延伸價值鏈,實現生態、社會、經濟、文化協調統一的新型農業發展模式。
綠色生態農業包括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
有機農業是綠色生態農業的高級表現形式,是指遵照一定的有機農業生產標準,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以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體系的一種農業生產方式。有機農業的理論基礎包括循環經濟理論(強調生產過程資源循環利用,實現自然再生產和社會再生產的統一)、比較優勢理論(生產技術和生產成本的相對差別,促進貿易的利益最大化)和創新理論(通過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組合,形成新型生產力并獲取潛在利潤)。有機生產是有機農業的具體應用過程,有機農產品是有機農業實踐的結果。
以上梳理了有機農業的定義、特點及其與綠色農業的區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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