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綠色信貸的概念
“綠色信貸”也通常被稱為可持續融資(Sustainable-Finance)或環境融資(Environmental-Finance)。宏觀上的綠色信貸就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遵循對應產業政策的基礎上利用利率杠桿調控信貸資金的流向,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
具體而言就是對“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實施信貸管制,通過項目準入、高利率、額度限制等約束其發展,引導其轉變高能耗、高污染的經營模式;同時通過提供配套優惠的信貸政策與信貸產品,來加大對節能環保、低碳循環產業的扶持力度,使節能環保產業產生更大的生態效益,并反哺金融機構,最終實現生態與金融業的良性循環。

2 綠色信貸的特征
(1)集中性。綠色信貸以支持生態環保事業發展為主所投放的信貸資源,行業分布相對較為集中在綠色上。
(2)服務廣泛性。綠色信貸業務的對象不僅有常規綠色產業,而且也支持創新性綠色產業以及待探索型綠色產業的投資。
(3)服務差異性。隨著許多商業銀行對綠色信貸的概念不斷深入,研發的產品也不斷創新,使得綠色信貸業務在商業銀行資產業務中的比重加大,但由于綠色信貸業務的探索還處于初級階段,各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產品同質化嚴重,加大了同行業的競爭的壓力,因此,就需要商業銀行讓自己在同行業中處于優勢。
(4)整體的融合性。綠色信貸和資產業務、中間業務等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5)盈利性。商業銀行響應綠色金融服務,開展綠色信貸業務,主要是以盈
利為目的,從而產生更多的金融業務利潤,這是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業務,開拓綠色產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3 綠色信貸發展歷程
(1)起步階段(1980~2006 年)。20 世紀 80
年代初,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要求各地利用經濟杠桿保護社會環境,隨后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通知》明確提出的保護環境資金來源多與綠色信貸有關。
1995
年印發人民銀行《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貸工作中把支持環境污染防治、保護生態環境納入信貸審核條件,這是國內首次采用金融手段限制和引導企業經營活動,也是綠色信貸發展的雛形。
(2)發展階段(2007~2011
年)。人民銀行、原環??偩值炔块T聯合出臺《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把握貸款審批、管理、發放,并將環境保護工作、控制對污染企業信貸工作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
之后,人民銀行、銀監會先后印發《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合理配置信貸資源,把優化調整信貸結構與國家經濟機構調整有機結合,有效防范信貸風險,綠色信貸得到快速發展。
(3)全面發展階段(2012 -至今)。2012~2015
年間,銀監會于先后出臺了《綠色信貸指引》《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能效信貸指引》等綠色信貸政策,從多個方面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并在績效考評中設置社會責任類指標,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業務進行披露,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做好綠色信貸工作。
2016
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貫徹落實各項要求,牢固樹立綠色信貸理念,并將其作為自身戰略發展重要組成部分,不斷加強綠色信貸相關制度、流程、組織和能力建設,以綠色信貸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不斷增強,綠色信貸得以全面發展。
4 綠色信貸分布行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