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業模式概念
對于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的概念我們可以從企業運營角度、企業盈利角度、企業戰略管理角度及整合創新角度來對其進理解。
企業運營角度:Timmers將商業模式定義為產品、服務、信息流的符合結構。Dubosson認為商業模式是維持可持續收入流和顧客資源所形成的網絡結構。Mitchell、Coles認為商業模式是一個企業用什么人和物、在何時何地、為何這樣做、如何這樣做以及以多少售價提供給消費者的一個運作模式。
企業盈利角度:Hawkins認為商業模式是企業為了生存而創造收入的一種方式,包括了對成本和收入的構造。周澤信認為企業以銷售產品獲得盈利,商業模式其實是為保障企業獲利而存在的。

企業戰略管理角度:Weill指出商業模式代表了企業的供應商、合作伙伴與顧客之間的角色關系。荊林波認為商業模式是指一個企業為了滿足顧客需要而進行盈利活動的戰略組合。羅巧、曾濤、周思偉認為商業模式是為了實現戰略創新、組織構建和制度安排,而對所有利益相關者進行整合的活動。
企業整合創新角度:Amit、Zott認為商業模式是超越了焦點企業邊界的相互依存的活動系統。楊平宇、尉郁將商業模式的定義用公式的形式表示出來:商業模式=經營內容X經營手段
當前,對于商業模式的概念并沒有進行統一定義。
2、商業模式的構成要素
因為其概念的不統一性,學者對其構成要素有著不一樣的看法,具體如下:
Timmers:產品/服務、業務參與者及角色、參與者利益、收入來源;
Hamel:核心戰略、戰略資源、顧客界面、價值網絡;
Chesbrough:內部價值鏈結構、價值主張、目標顧客、競爭戰略、成本結構、利潤模式;
Mahadevan:收入流(確定企業創收計劃)、合作伙伴和顧客網絡的價值流(確定顧客價值主張,買方、制造商)、物流(供應鏈相關);
Applegate:概念(市場機會、戰略定位、產品和服務、收入)、價值(客戶價值、財務績效、參與者利益)能力(核心能力、資源、運營、營銷、組織和文化);
Weill&Vitale:顧客、戰略目標、供應商、核心能力、信息、收入來源;
Lee:成本、收入、價值創造戰略;
Gordijn:相關者網絡、參與者、市場細分、價值界面、價值活動、價值交換;
Dubosson:基礎設施、產品、顧客、參與者利益、財務界面;
Alt&Zimmerman:法律、目標、價值主張、結構、協同機制、顧客導向、收入、技術;
Osterwalder:成本結構、目標客戶、分銷渠道、客戶關系、價值配置、價值主張、合作伙伴網絡、收入模型;
Morrisetal:價值、市場、能力、戰略、成本、成長;
Shafer:價值、戰略、價值創造與瓜分;
Chesbrough:價值主張、成本與利潤、價值網絡、市場、競爭戰略;
原磊:業務定位、目標顧客、收入模式、價值內容、網絡形態、伙伴關系、隔絕機制、成本管理;
張敬偉、王迎軍:經營系統、盈利模式、價值主張;
王鑫鑫、王宗軍、涂靜:資源配置、企業價值主張、伙伴網絡、產品與服務、渠道、目標客戶、收入模式;
吳瑤、葛珠:價值主張、目標市場、收益機制、競爭戰略、價值鏈、價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