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都市圈
都市圈是城市化發展到較高階段,出現的一種更加復雜的社會經濟空間組織。都市圈內部城市之間,均存在空間發展的交互影響,因此很難清晰的劃定某一都市圈具體的地域范圍?,F實中,由于多個核心城市在吸引和輻射范圍上存在著空間交叉重疊關系,區域內各地區受到相鄰城市的吸引力強度并不均等。一般而言,城市周邊地區的影響力隨空間距離的增大而減小。因此,需要綜合周邊多個主要城市對該地區的影響力,綜合比較后劃定都市圈范圍。
都市圈研究起源于日本。1950年,日本政務廳提出“都市圈是指可在一日內接受城市某一方面功能服務的地域范圍,且中心城市人口規模在10萬人以上”。進入21世紀后,日本行政管理部門對都市圈概念進行了重新標定:常住地區15歲以
上的就業人口和15歲以上的上學人口在10%以上構成的“通勤圈”和“通學圈”就形成都市圈。
美國也是世界上較早提出都市圈概念的國家之一。1910年,美國提出都市圈的概念,幾經變更,1980年,美國對都市圈執行新的標準,稱之為大都市圈統計區,一直沿用至今。最新標準明確,都市圈的核應是一個不小于5萬人口的地區,周邊圍繞著都市圈核心地域的其他地域。其他地域還應滿足以下條件:非農業勞動力比例在75%以上;人口密度大于50人/平方英里,且每10年人口增長在15%以上;至少15%的非農勞動力向中心縣以內外圍通勤或雙向通勤比例超過20%。

2.都市圈發展階段包括哪些
都市圈發展包括四大階段:第一階段是雛形期,呈軸向擴展趨勢,這一階段形成極化效應,要素開始向核心城市聚集。第二階段是成長期,這一階段開始圈域擴展,各種要素聚集的同時也向外輻射,中心城市的周邊城市逐漸成型。第三階段是成型期,開始全面擴展,核心城市規模變得更大且周邊城市也已經具備一定規模,一般半徑為100公里(一小時交通圈)。第四階段就是成熟期,城市群已經形成,中心城市和周邊城鎮同城化,促進經濟要素流動,促進市場、交通、公共服務一體化。

3.中國都市圈現狀一覽
概況:我國都市圈的雛形已初步形成,城市發展集中度持續提升。根據清華大學新型城鎮化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都市圈發展報告2018》,目前全國已形成34個都市圈,總面積約為232.4萬平方公里,占全國比重的24.0%;總人口約為8.2億人,占全國比重的59.0%;地區生產總值57.6億元,占全國比重的77.8%。根據發展質量的綜合評價,以上都市圈可劃分為2個成熟型都市連綿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有重疊故進行合并)、16個發展型都市圈和11個培育型都市圈。我們以全國十大核心城市(含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蘇州、成都、重慶、武漢)為樣本,2015-2019年GDP在全國總GDP中的占比由22.6%提升至23.2%,戶籍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的占比由8.3%提升至8.8%,顯示出我國城市發展集中度提升的趨勢。

四大都市圈人口增速:2010-2020年我國京津冀都市圈人口變動人數約為596萬,年復合增速為1.02%;江浙滬都市圈人口變動約為1807萬,復合增長率為1.27%;廣東都市圈人口變動約為2169萬,復合增長率為1.97%,在四大都市圈中排在首位;成渝都市圈人口變動約為646萬,復合增長率為0.13%。

4.都市圈對房地產的影響
都市圈和城市群的建設促進房地產市場區域結構性調整,成熟型都市圈連綿區的中小城市、發展型和培育型都市圈的中心城市將成為房地產市場的熱點城市。中心城市由于產業的聚集,就業機會的增加,以及信息傳播更快,能夠吸引人口的聚集。但當城市發展到一定的規模,受制于土地資源及人口密度的限制,人口不能無限制的增加,這時就會形成外溢效應,使周邊的低能級城市得到“灌溉”;同時,隨著中心城市的產業升級,部分低端制造業向周邊遷移,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對周邊中小城市的反哺,吸引外來勞動力。
發展型和培育型都市圈的中心城市人口規模大多在500萬以下,人口仍具有至少百萬級以上的擴張空間,由于中心城市的吸虹作用,其房地產銷售表現將優于周邊低能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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