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來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密集出臺,下面是對這些政策的匯總梳理。
2020年10月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四五”規劃
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
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2021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
2021年4月發改委《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
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農業轉移人口、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住房問題。
2021年4月政治局會議
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
2021年5月住建部召開40個城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座談會
40個城市將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小戶型、低租金,重點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2021年6月發改委《關于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包括各直轄市及人口凈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納入試點項目。
2021年6月國辦《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
提出住房保障體系將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從土地支持、優化行政審批、資金支持、減稅降費和金融支持等五方面入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
2021年7月政治局會議
加快發展租賃住房,落實用地、稅收等支持政策。
2021年7月財政部等《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小規模納稅人將按照5%的征收率減1.5%繳納增值稅。
2021年7月住建部有關負責人發言
今年10月底前,城市人民政府應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設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2021年10月住建部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現場會
將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時期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
2021年11月住建部《關于做好2021年度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監測評價工作的通知》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應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比例達到30%及以上。

主要城市已出臺“十四五”期間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計劃
2021年10月以來,我國各地陸續的公布了“十四五”期間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計劃。在一線城市當中,上海、廣州、深圳計劃在“十四五”期間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50萬套左右,占新增住房總量比重45%。成都、杭州等新一線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20萬左右,昆明、福州等二線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10萬套左右,占新增住房總量的比重都在住建部要求的30%以上。
主要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計劃


浙江省11個省轄市人口流入及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情況

文章數據來源:《保障性租賃住房對地產投資的拉動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