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多次發布動力電池回收政策
2012年國務院《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建立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和回收管理體系,明確各相關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引導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加強對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鼓勵發展專業化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嚴格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準入條件。
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等《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相關企業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保障動力蓄電池的有效利用和環保處置。
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自該條例施行之日起,對新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和新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實施溯源管理。
201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企業投資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節能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先進制造裝備,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及裝備研發和產業化領域。
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要加強政府引導,推動汽車生產等相關企業落實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責任,構建回收利用體系和全生命周期監管機制。加強與試點地區和企業的經驗交流與合作,促進形成跨區域、跨行業的協作機制,確保動力蓄電池高效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2018年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材料回收要求》征求意見該標準適用于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和鎳氫動力蓄電池單體的材料回收,并規定了車用動力蓄電池材料回收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處理技術要求和污染控制及管理要求。
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能源局《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完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形成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創新商業合作模式。建設若干再生利用示范生產線,建設一批退役動力蓄電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進示范項目,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標桿企業。
2019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本行業規范條件對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布局與項目選址、技術、裝備和工藝、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環境保護要求產品質量和職業教育、安全生產、人身健康和社會責任等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鼓勵梯次利用企業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動力蓄電池生產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企業協議合作,加強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用于梯次利用。
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2020年工作節能與綜合利用工作要點》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試點工作,加快探索推廣技術經濟性強、環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場化模式,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骨干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