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國家對比特幣等數字資產所持有的的態度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是德國、美國、日本、俄羅斯、法國、挪威、中國等國所持有的態度梳理:
1、德國合法
態度:比特幣可以當做私人貨幣和貨幣單位,個人使用比特幣的話會有一年的免稅優惠,進行商業用途時要征收一定比例的稅收。在2016年10月,德國一家提供比特幣借貸業務的公司還宣布獲得了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頒發的牌照。
2、美國合法
態度:美國各州也相繼推出數字貨幣監管法規,確定數字貨幣行業的監管框架。2017年12月初,作為比特幣交易監管第一線的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批準了比特幣期貨交易的開展,但同時也提醒投資者應當警惕比特幣期貨合約潛在的高波動性和風險,將嚴密監控相關比特幣三方平臺的交易活動,對暴漲閃崩等潛在的市場操縱和價格錯配現象保持關注。
3、日本合法
態度:2016年,日本批準了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法案,在2017年4月1日,日本《支付服務修正法案》正式生效,比特幣等數字資產在日本的支付手段合法性得到官方承認。
4、俄羅斯合法
態度:俄羅斯央行行長在2017年6月表示,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資產,而非虛擬貨幣。2017年12月28日,俄羅斯財政部和俄羅斯中央銀行聯合出臺一項用于規范加密貨幣交易及首次發行(ICO)的法案。
5、法國非法
態度:比特幣不能被視為一種符合國家金融與財政法典規定的合法貨幣。2018年3月份的報告中,法國央行希望保證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遠離加密貨幣業務。
6、挪威合法
態度:挪威公民可以通過信用卡或銀行卡就能購買比特幣,挪威稅務局更進一步,直接宣布取消國內高額的比特幣交易的增值稅。
7、中國非法
態度:2013年,央行發布過一份名為《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通知,將比特幣在中國定性為“虛擬商品”,要求各金融機構不得參與到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中,同時要求交易平臺做好備案和反洗錢的義務。2017年9月,監管層窗口指導,各比特幣交易平臺停止境內比特幣交易業務。
就目前來說,全球虛擬貨幣價格逐步走高,各國對數字資產接受度逐步提高
大部分發達國家認可比特幣,限制比特幣的多為發展中經濟體。
據Coin
Dance數據,在全球257個經濟體當中,已經有132個經濟體認可比特幣的發行。在未對比特幣進行合法定義的國家當中,有超過70%是發展中國家。高收入國家均認定比特幣合法,僅有卡塔爾采取限制。
另外,有61%的經濟體認定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就全球來看,全球經濟體對比特幣的認可度超過了60%,認為比特幣具備某種程度的貨幣屬性。如:比特幣能夠在商品買賣的過程當中充當貨幣,具備支付手段的功能。有近三成的國家/地區將比特幣看作合法財產。


內容來源:《計算機行業:蓄勢待發持續關注數字人民幣發展機遇-211214(65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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