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地投資的定義
綠地投資(Greenfield Investment)又稱新建投資,是指母國企業在東道國遵照相關法律和條例置辦企業,其資產所有權屬于外國投資者。綠地投資形式有開辦合資或獨資企業,投資者在目標國置辦企業、建立廠房推動企業生產經營,這種投資方式可以直接增加東道國經濟效益,為其增加就業,提髙產出。本文將綠地投資界定為企業利用獨資形式在東道國置辦企業。

綠地投資優點
(1)企業對海外子公司的控制較強,企業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的核心技術、生產過程、管理與銷售和其他資產等,經營利潤完全歸其所有。同時,還可以很好的執行企業的發展戰略,并將海外企業更有效地納入其全球體系之中。
(2)建立海外生產基地可以使企業更深入的了解當地市場,從而對海外市場的滲透更加完全。在海外投資生產,能更直接、更全面地了解消費者偏好,更及時準確地了解產品出口市場供求信息等。如果建立研發機構,還能提高企業產品的技術工藝,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拉近與競爭對手的距離。
(3)綠地投資可以繞過投資所在國貿易保護和貿易壁壘,降低高昂的運輸和關稅成本,容易獲得更多的國際市場份額。
綠地投資的缺點
(1)綠地投資需要企業投入的資源最多,風險最大,可能會因投入成本過高而導致公司的戰略調整缺乏靈活性。
(2)綠地投資企業建設周期長、收效慢,可能會因投資回報的時間比較長而導致企業的投資目標落空。因為新建企業除了組織必要的資源外,還要選擇工廠地址、建廠房、安裝生產設備,并安排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招募生產線工人以及制定企業發展戰略等,要消耗企業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例如,新建一個資本密集型工廠可能需要二、三年的時間,由于國際市場變化多端,很可能出現新廠建成后市場行情與建廠前的預期相差甚遠的狀況。
(3)綠地投資與跨國并購相比,涉及到市場的重新分配,使競爭變得更加激烈。
(4)綠地投資還可能遇到較大的政治經濟風險,如戰爭、貨幣貶值、外匯管制、政府沒收、政權更替等。
綠地投資和跨國并購的區別
與綠地投資相比,跨國并購的優勢在于能夠以最快速度進入目標市場,獲得生產和銷售網點,省去市場開拓階段;突破生產和銷售時間和空間限制,促進產業多元化,取得規模優勢;減少競爭對手,增強行業集中度;獲得公開市場難以得到的目標企業無形資產和稀缺性資源,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特殊情況下的便利,如在經濟危機中廉價獲得優質資產等。
與綠地投資相比,跨國并購的缺點在于可能存在經營管理思維、文化不同意,致使并購后整合成本難料;存在文化排斥現象,為并購后新企業融入當地社會帶來一定程度困難;惠及制度與財務制度的差異以及信息不對稱問題導致并購方難以準確評估被購企業的真實情況;東道國反托拉斯法的存在和被購企業行業的限制是其法律和政策制約因素等。
與綠地投資相比,跨國并購的適用條件為企業有雄厚的財力、物力,多元化戰略十分明確,希望快速進入東道國市場;企業與目標企業的技術相同或差異較小,兼容度較強;企業跨國經營經驗豐富,采取混合多元化經營戰略;東道國具有較強的行業進入壁壘,對外資進入管制寬松;東道國工業化程度較高,資源可獲取能力高;東道國與母國文化差異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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