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意義上的靈活用工形式包含了勞務派遣、外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實習等勞務用工,以及其他招用短期或臨時性人員的用工,靈活用工的六種模式及其優劣勢如下
(1)人力派遣:也叫人員外包或人才租賃、勞務派遣。派遣機構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兩者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被派遣勞動者向被派遣企業支付勞務費用,勞務支付事實發生在被派遣勞動者與被派遣企業之間。雇傭和使用勞動力相分離是其最顯著的特點。優勢是員工與派遣公司構成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構成用工關系,轉移部分用工風險;劣勢是員工歸屬感低,流失率高;技術水平提升緩慢;使用的派遣工數量不得超過企業用工總量的10%;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上使用.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優勢是非標準勞動關系,勞動時間相對靈活;只需繳納工傷保險,不需安排年休假,用工成本低;解雇自由,終止用工無需經濟賠償;劣勢是員工可以與數家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無法做出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可約定試用期;工作時長受限,薪酬結算周期短,超時容易被認定為全日制用工的風險;員工流動性大
(3)返聘退休人員:用人單位中的受雇傭者在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即退休后,重新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很多企業需要有經驗的專業人士進行優化工作,這樣的人才大多集中在同類行業的退休人員中。企業采用退休和再就業來雇用這些合適的人員。優勢是勞動者經驗豐富;雙方建立的是勞務關系,成本低;劣勢是難以勝任高強度、經常出差加班的工作;工作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較高
(4)兼職:與全職不同的是,兼職是職工在本職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職務。在領取本職工作的工資外,還可以按標準領取所兼任工作職務的其他工資,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種工作則叫專職。優勢是勞動者主體靈活,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以外與第三方建立的臨時性的勞務關系劣勢是“兼職”不是一個法律概念,
在實踐中容易走向勞動關系;兼職人員可能涉及其他公司的商業秘密或造成其他損失
(5)業務外包:Outsourcing,也稱資源外包、資源外置,指的是公司在整合內外最優秀的專業化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發揮自身核心競爭力和增強企業對環境的迅速應變能力的一種管理模式。例如將辦公區、物業項目的非生產設施的保安、保潔、維護等部分業務外包給專業的物業公司,可以更好的規避原崗位勞動關系管理的風險。優勢是企業聚焦核心業務,充分利用外部的專業資源;用人單位無人員管理成本,無用工關系風險;劣勢是受外包單位限制,外包質量難以把握;管理難度大;不利于培養技術人員
(6)實習生:實習生是非正式就業員工,通常按日計酬,沒有養老金和每月最低工資的保護。實習生分為畢業和非畢業,雇傭實習生的目的是為了處理短期的額外工作,訓練他們成為正式雇傭的工人。
互聯網平臺用工:優勢是雇主與勞動者不再是傳統的勞動關系,而是合作關系;降低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法律風險;劣勢是容易出現強制派單;

來源:《2020-2025靈活用工行業研究與服務指南(45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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