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人才成為各行業企業不斷前進的動力,通常來說,企業為留住并激勵核心人才,逐漸推廣應用股權激勵制度,而在股權激勵制度中,行權價格是重要一環。那么,什么是行權價?設置原則是?本文將具體梳理。

1.行權價
行權價指的是在激勵計劃實施之后,公司會向被激勵的對象出售公司股票價格,被激勵對象雖然付出一部分的成本,但是得到的收益會遠遠大于成本的價格,行權價是股權激勵中一種效果較為明顯的方法,也是很關鍵的要素之一,而且假如公司選擇無償贈送股票給被激勵人,那么這時候的行權價就會變成零。
2.行權價確定原則
(1)堅持公司利益原則
期權的意義在于激勵而非福利,最終還是要結合對公司財務、稅務成本的籌劃。設置過低的行權價格也許能體現創始團隊的胸懷和熱情,但從長遠角度看,“廉價股”容易弱化員工對激勵股份“稀缺性”的認識,甚至淪為套現工具。因此,公司需要結合自身發展狀況和激勵對象實際情況,將激勵效果與公司利潤綜合在一個平衡的狀態。
(2)公平合理原則
期權激勵建立在公司與員工雙向認同的基礎上,公司首先需要對定價邏輯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并且充分考慮員工支付能力等客觀因素。這樣在進行溝通時,員工才能有據可依地理解和認同定價邏輯,并感受到公司的誠意。特別是處于早期階段的創業公司,即使因為融資使期權價值得到了資本市場的背書,但現金流和商業模式仍處于不穩定狀態,因此需要針對行權價格花費更高的溝通成本。
3.行權價格的意義
行權價格是構成股權激勵的一個重要條件,作為股票期權計劃的核心,對企業的股權激勵有著重要的意義,行權價格的大小決定了期權的內在價值,同時也是計算期權費的一個不可缺少的變量,行權價格的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期權激勵是否有效。行權格價制定的太高,會使激勵對象對這種激勵行為感到遙不可及從而失去興趣;行權價格太低,又會使激勵對象又會變得無需過多努力就可獲利,作為激勵手段發揮的作用不大,而且會使股東利益受損。因此,設定較合理的初始行權價格是保證股權激勵契約有效性的關鍵。
為了防止股權激勵計劃制定中行權價格設定的過低,監管層對行權價格的最低標準作了限定。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2006)第24條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2006)第18條,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不應低于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股權激勵授予價格和行權價格的關系
授予價格就是公司是按5元/股給你的期權,當你達到行權條件時,假如公司的股價漲到10元/股,那么在行權期,你可以有按5元錢/股買下股票的權利,至于現在漲到10元/股,那意味著你可以賺5元/股;但是假如達到行權條件了,在可行權期價格掉到1元/股時,你可以選擇不行權,也就是不行使購買這5元/股的權利,因為很明顯買下就意味著虧損了。
以上梳理了行權價格的定義、原則及意義等,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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