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絡貨運
網絡平臺貨運經營(簡稱網絡貨運)是指經營者依托互聯網平臺整合配置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責任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網絡貨運實現了分散運輸資源的集約整合、精準配置,解決了目前貨運物流行業普遍存在的運力空駛、長時間等貨等突出問題,有效減少了交易鏈條、降低了交易成本,是促進物流降本增效的新方法。

2.網絡貨運平臺類型
(1)傳統自帶貨源型
這類型的網絡貨運經營者本身就是貨主或者貨源的供給方,掌握物流訂單的分配權。主要是指由擁有自己的運輸、倉儲設施設備、物流園區等實物物流,其母體往往擁有較強的物流業務運作實力,將貨源放在平臺,吸引社會車輛加入,快速實現物流、資金流、信息流聚集,降自身運營成本。比如京東物流的京驛貨車、合同物流下的中國外運、大宗
/ ?;奉惖??;肪┎?、鋼材行業的安達物流、港口企業青島港物流。
(2)綜合園區服務型
這類網絡貨運平臺的特點是多業務線并行,以自己的物流園區為切入點,直接服務園區里專線運輸企業,盈利模式除車貨配置外,還為企業辦理金融、油卡、ETC、輪胎等物流服務。以傳化為例,在全國建立多個傳化公路港,平臺成立后能夠快速將園區里的專線公司轉化為客戶,為其提供運力服務。
(3)科技電商型
這類平臺既不是貨主,也不是貨物供應商,是接受市場競爭的第三方物流平臺。如滿幫集團、福佑卡車、中交興路,滿幫平臺解決車貨匹配問題,提升了物流效率,加快物流行業信息化、數據化??萍碱惖闹薪慌d路帶貨入局,以車在傳感器、GPS、大數據、車聯網等物流科技產品切入,以技術帶動平臺發展。
3.網絡貨運稅收影響政策
財稅36號(2016),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明確無車承運業務可以開具運輸服務發票;
國稅30號公告(2017),用于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的運輸服務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可按照現行規定抵扣進項稅額,增加了網絡貨運企業進項抵扣內容,完善了抵扣鏈條;
國稅579及55號公告(2017),納入試點范圍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幫小規模納稅人代開運輸服務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明確納入試點的網絡貨運企業可以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解決異地代開及進項抵扣不完整問題。
國稅405號(2019),具備條件的網絡貨運企業,可以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明確符合條件的網絡貨運企業,均可以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有效解決進項抵扣不完整難題。
以上梳理了網絡貨運的定義、平臺類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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