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貨幣
目前,國內外尚無關于電子貨幣的統一界定,不同學者對電子貨幣的定義有不同看法。
1998年巴塞爾委員會將電子貨幣解釋為在零售支付活動中,通過終端設備在兩電子設備間或借助于互聯網來進行支付活動的儲存價值或預付價值,其中儲存價值的產品包括以卡為基礎的,也被稱做電子錢包;也包括通過軟件以網絡為基礎的,被稱做數字現金。
歐洲中央銀行在1998年認為,電子貨幣是一種儲存貨幣價值的技術裝置,它可以在各種商品、服務或債務的支付中普遍使用,且這種支付行為不僅僅限于使用者與發行者之間,不必設計銀行的賬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電子貨幣定義為:電子貨幣是一種采用任何材料、裝置或系統,通過電磁形式儲存的信息執行支付功能的電子支付媒介。
中國金融學院電子商務研究所所長陳進指出電子貨幣是一種儲存在計算機中數據信息,通過網絡將儲存的信息進行傳遞來完成貨幣職能的貨幣形式。
謝平、劉海二將電子貨幣依據其特征的不同分成了三類,一是在網絡環境下儲存在一定虛擬賬戶中代表一定貨幣價值的信息;二是有具體的存儲設備,通常是具有儲存功能的電子硬件,如各種芯片卡;三是有著相對通用性的電子貨幣,是除電子貨幣發行方和其經濟往來密切的商家以外實體均可接受的支付工具。
綜上所述,可將電子貨幣的特征概括如下:是借助信息技術手段,以各類電子存儲工具和智能設備為載體的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2、電子貨幣類型
電子貨幣可分為電子現金、網絡貨幣和接入式產品三大類。
(1)電子現金
可有多種用途的儲值卡和可以重復充值的電子錢包。隨著我國支付電子化的發展和普及,卡基支付工具的電子錢包被日益普遍地接受和使用,如公共交通卡、超市購物卡、加油卡等消費充值卡,是先付款后消費的一種支付方式。
(2)網絡貨幣
網絡貨幣是儲存在軟件產品中用于在互聯網上進行支付或轉賬的貨幣資金。如存儲在
PayPal、支付寶和微信錢包等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的電子賬戶中的貨幣,這相當于一種網絡借記卡,消費者將通過網絡充值的方式將現金或存款轉移到對應的電子賬戶獲取對應的購買價值,用于消費相應商品與服務。
(3)接入式產品
允許使用者接入其銀行賬戶進行資金轉移的產品,運用現有形式資金進行支付。這類產品依據其定義包括了借記卡,信用卡和提供通過綁定銀行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產品,是電子貨幣在內涵上的進一步擴展。
3、電子貨幣與數字貨幣對比
電子貨幣與數字貨幣在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貨幣價值、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以及安全性等方面均有區別,具體情況如表所示:

來源:《【研報】計算機行業專題研究:數字貨幣爭奪金融制高點-20200109[22頁].pdf 》
推薦閱讀:數字貨幣是什么?央行數字貨幣怎么發?
數字貨幣交易平臺有哪些?幣安、OKEX、火幣、CoinBase對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