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對我國2011-2021年出臺的新能源發電補貼政策的匯總梳理(不完全統計)
1、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能源局2011-11-29《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主要內容: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活動:1.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科學技術研究、標準制定和示范工程;2.農村、牧區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3.偏遠地區和海島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建設
4.可再生能源的資源勘查、評價和相關信息系統建設 5.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設備的本地化生產;6.《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的其他相關事項。
2、發展改革委、能源局2012-03-14《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主要內容:光電項目補貼=(光電上網電價當地省級電網脫硫燃煤機組標桿電價)x 光電上網電量
3、國務院辦公廳2014-06-07《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 (2014—2020)》
主要內容: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天然氣比重達到10%以上,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
62%以內。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有序推進光伏基地建設,同步做好就地消納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設。加快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穩步實施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工程。加強太陽能發電并網服務。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到2020年,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4、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2019-01-07《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通知》
主要內容:開展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試點項目建設,優化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投資環境,鼓勵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通過綠證交易獲得合理收益補償,促進風電、光伏發電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無補貼發展。
5、國家發展改革委2019-04-28《關于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主要內容:將集中式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改為指導價,將納入國家財政補貼范圍的I-III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40元、0.45元、0.55元。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原則上通過市場競爭方式確定,但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
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10元;采用“全額上網”
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執行統一實行市場競爭方式配置的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且補貼標準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10元。采用“自發自用、余里上網”模式和“全額上網”模式的戶用分布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18元。
6、國家能源局2019-05-28《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和》
主要內容:明確要求積極推進并優先建設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嚴格規范光伏發電補貼項目競爭配置,加大需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力度。
7、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2020-01-20《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
主要內容:基于火電電價機制轉軌,將“燃煤標桿上網電價"修改為“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電網企業按照上網電價(含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的)和光伏發電重給予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補貼(電網企業收購價格一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1+適用增值稅率)x
光伏發電量。
8、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2020-02-03《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主要內容:完善現行補貼方式,以收定支,合理確定新增補貼項目規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續性和存重項目合理收益繼續實施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等上網指導價退坡機制。合理設置退坡幅度,引導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盡快實現平價上網。
9、財政部2020-09-29《<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儲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主要內容: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和補貼年限。其中:1.
按照利用小時數限定補貼: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I至II類資源區分別為32000、260002000小時;合理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里,全部享受補貼:超過電里,按當地火電基準電價收購,并核發綠證參與綠證交易。2.按照補貼年數限定補貼: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之日起滿20年,無論是否達到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里,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核發綠證參與綠證交易。3.光伏發電項目補貼總額一(競爭確定上網電價-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1+適用增值稅車)x項目容里x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
10、國家能源局2021-05-11《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主要內容:將光伏發電項目分為兩類,一是各省(區、市)完成年度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網項目為保障性并網項目,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并網。二是保障性并網范圍以外仍有意原并網的項目為市場化并網項目,可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明確2021年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財政補貼預算額度為5億元。
11、國家發展改革委2021-06-07《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主要內容: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2021年新建項目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新建項目可自愿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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