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區域經濟一體化?
我國學界廣泛使用的一體化一詞源自英文中的integration,有整合、統一之意,該詞運用于經濟范疇則構成經濟一體化。自一體化一詞被引入經濟學范疇以來,中外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經濟一體化做了不同的解釋。
有學者認為,經濟一體化就是將有關阻礙經濟最有效運行的人為因素加以消除,通過相互協作與統一,創造最適宜的國際經濟結構。也有學者認為,一體化是達到一種聯盟狀態的過程……不僅要消除各成員體經濟單位之間的歧視,而且要形成和實施協調的和共同的政策,其范圍應足以保證實現主要的經濟與福利目標。
被經濟學界廣泛引述并得到公認的是美國經濟學家貝拉·巴拉薩在1961年提出的,他指出一方面,兩個獨立的國民經濟之間,如果存在貿易關系就可認為是經濟一體化;另一方面,經濟一體化又指各國經濟之間的完全聯合。這里經濟一體化既被定義為一個過程,又被定義為事物的一種狀態。作為一個過程,它包含著旨在消除不同國家經濟單位之間的歧視;作為事物的一種狀態,它表示各國經濟之間不存在各種形式的歧視。
總的來說,區域經濟一體化是以實現商品貿易自由化為起點,逐步向服務貿易自由化、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以及財政、金融、貨幣政策協調等更高層次發展的動態過程。

2、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形式
按照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成員國經濟一體化的緊密程度,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可以分為五種類型,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聯盟以及完全的經濟一體化。
(1)自由貿易區
自由貿易區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最低層次,指的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家之間通過簽訂協約或者協定,取消相互之間的關稅和與關稅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壁壘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它的突出特征是區域內各國取消關稅和非關稅壁壘,而對非成員國則沒有統一的排他性措施,允許成員國自主地制定和實施對非成員國的關稅和非關稅措施。自由貿易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第三國可以將貨物先運進一體化組織中關稅或貿易壁壘較低的國家,然后再將貨物轉運至貿易壁壘較高的成員國,從而避開高關稅,造成商品流向的扭曲。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自由貿易區組織往往制定“原產地原則”,規定享受特殊待遇的最低原產比例,從而保證對于非成員國的排他性。
(2)關稅同盟
關稅同盟指的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家通過簽訂協約或者協定,相互取消關稅和與關稅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并建立了共同對外關稅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它是在自由貿易區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統一的對外關稅,從而在對外貿易政策上取得某種程度的統一。這種組織與自由貿易區的不同之處在于,一方面,它不需要原產地原則作為補充,就可以保持商品的正常流動,其排他性要強于自由貿易區另一方面,各成員國向一體化組織讓渡的主權更多,失去了自主關稅的權利。
(3)共同市場
共同市場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家之間通過簽訂協約或者協定,相互取消關稅和與關稅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建立共同對外關稅,在成員國之間實行商品自由流動的基礎上,取消勞務、資本和人員自由流動的限制的一體化組織。與關稅同盟相比,共同市場是更高層次的一體化組織,除了統一貿易政策以外,各國間還實行各種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各成員國不僅向一體化組織讓渡商品和服務貿易保護的權利,而且還讓渡了干預資本和人員流動的權利,市場一體化程度更高。
(4)經濟聯盟
經濟聯盟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家之間通過簽訂協約或者協定,不僅要實現共同市場的目標,還要在共同市場的基礎上,實現成員國經濟政策的協調。經濟聯盟是經濟一體化程度更高的一種組織。它超越了交換關系安排,將協調機制延伸至成員國國民經濟的幾乎所有領域,在財政政策、金融政策、貿易政策、產業政策等方面達成一致,并謀求建立基于成員國部分主權讓渡的超國家協調管理機構。比較典型的經濟聯盟是現在的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它也是一種一體化程度較高的經濟聯盟,通過建立單一貨幣,簡化了貨幣政策的協調。
(5)完全的經濟一體化
完全的經濟一體化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家通過達成某種協議,不僅要實現經濟聯盟的目標,還要實現每個成員國在政治、外交和軍事上的合作或者政策協調。它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最高形式,超國家的協調管理機構享有相當充分的超國家主權,甚至形成一個聯合在一起的擴大了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