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數字內容產業
當前,全球對數字內容產業的概念和內涵解釋尚未統一,主要國家及地區對其定義如下:
歐盟將數字內容產業定義為:數字內容產業是制造、開發、包裝和銷售信息產品及其服務的產業,產品包括各種媒介的印刷品、電子出版物和音像傳播。
美國將數字內容產業定義為:數字內容產業劃歸為信息產業,特指將信息轉變為商品的行業,不但包括軟件、數據庫、各種無線電通信服務和有線信息服務,還包括傳統的報紙、書刊、電影和音像產品的出版。

英國貿工部將數字內容產業定義為:數字內容產業包括出版業、軟件業、網頁制作業、圖形設計業、游戲業、廣播電視業等創意產業。
澳大利亞將數字內容產業定義為:“包括信息通信技術產業的應用與服務兩個組成部分,同時也包含了傳統的電影、娛樂和文化產業,重點是發展創意數字產業”。
日本經濟產業省將數字內容產業定義為:內容產業概括為“加工制作文字、影像、音樂、游戲等信息素材,通過媒介流通到用戶的信息商品,包括瞬間可以接收、消費的信息和歷經百年擁有大批讀者的文學作品”。
我國臺灣地區將數字內容產業定義為:數位內容是指將圖像、字符、影像、語音等資料加以數字化并整合運用的技術、產品或服務(不含硬件),
包含數位游戲、電腦動畫、數位學習、數位影音應用、行動應用服務、網路服務、內容軟體及數位出版典藏等八大領域。
我國上海市將數字內容產業定義為:數字內容產業依托先進的信息基礎設施與各種信息產品行銷渠道,向用戶提供數字化的圖像、影像、語音等信息產品與服務的新興產業類型,它也包括軟件、遠程教育、動漫、媒體出版、音像、數字電視、電子游戲等產品與服務,屬于智力密集型、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
2.數字內容產業發展痛點
當前,IP影響力越來越大,數字內容產業大有進入IP發展階段的趨勢,在IP發展階段主要面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版權。粗放發展階段,很多個人或機構不太在意版權相關問題,或者即便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也沒有將其上升到它應該有的高度。沒有版權,就不會有品牌,不會有核心競爭力,更不會有光輝的未來。當然,版權問題,既可以自己創造,也可以與別人共享。不管怎么說,做內容,得有一個清晰的版權發展思路與策略。
二是品牌。IP時代,做品牌,實質上就是做IP,因為IP就是年輕人追逐的時尚潮流性的品牌。除了時尚、潮流等特性之外,與品牌相比,IP還包含粉絲、社群、場景、體驗等一系列重要的市場元素,而這些元素正是數字內容產業發展所必不可少的。
三是線上線下互動。由于內容傳播、消費主要依賴于互聯網,因此在數字內容產業發展的初期階段,人們關注的重點在線上??蛇M入IP發展時代之后情況就不一樣了,內容生產、創造,一方面離不開與粉絲及社群成員的積極互動,包括線下;另一方面內容消費也會更多地與線下場景形成有效聯動。
四是規?;c體系化。數字內容產業要實現IP發展戰略,就必須依靠數字化和智能化手段,不斷提升生產效率,解決規?;腕w系化發展問題,進而邁上可持續發展的新臺階。
以上梳理了數字內容產業的定義及發展痛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推薦閱讀:
企鵝智庫:內容生態再次進化:數字內容產業趨勢報告[2020-2021](57頁).pdf
新榜:傳媒行業2021年內容產業年度報告:內容的朋友(28頁).pdf
特贊:2022年工業制造內容數字化白皮書(25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