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發布了《關于在收費公路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其主要內容是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收費公路投資、建設、運營和維護。
2015年7月29日發布了《關于深化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投融資改革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是對有一定收益的收貲公路,可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融資渠道。
2016年8月18日發布了《關于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批復方式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政府采用投資補助方式參與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PPP項目按照核準制管理。政府采用資本金注入方式參與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PPP項目仍按照審批制管理,直接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2017年6月26日發布了《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其主要內容是收費公路專項債券資金應當專項用于政府收費公路項目建設,優先用于國家高速公路項目建設。
2019年5月16日《關于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推動政府收費公路存量債務置換。
2019年5月24日發布了《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其主要原因是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PPP
)的收費公路項目,通過資本金注入和投資補助安排的車輛購置稅資金以所在地區政府收費(還債)方式建設的項目補助標準為上限。
2019年6月10日發布了《關于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允許將專項債券作為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資本金。主要是國家重點支持的鐵路、國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進國家重大戰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電、供氣項目等。
2021年4月2日發布了《公路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其主要內容是公路資產處置和公路附屬設施出租、出借、對外授資形成的收入,屬于政府所有的部分,應當在扣除相關稅費后,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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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高速公路債券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