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存掛鉤
“增存掛鉤”是自然資源系統的工作術語,是指通過建立建設用地增量供應指標與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利用狀況相掛鉤的獎懲機制,從而提高存量建設用地利用的質量與效率。
現行“增存掛鉤”機制下,各地政府需要付出一定的管理成本進行存量土地處置,由此得到的新增計劃指標可支撐地方項目用地需求,為地方帶來相應的土地收益,因此,地方政府是否選擇處置存量土地和處置存量土地的多少,構成了一種經濟決策行為。

2.增減掛鉤
根據國土資源部2008年制定的《管理辦法》,對增減掛鉤定義為: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增減掛鉤政策所帶來的政策紅利是順應并激發了地方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其進一步發展也在于繼續擴大其所適用的地域范圍并從制度上予以保障,或者將其移植到其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類別中,促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
政府推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既有利于緩解城市和各類園區建設用地壓力,又有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建設。
3.增減掛鉤與增存掛鉤的區別
增減掛鉤是土地利用的一大政策工具,這項政策在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城鄉統籌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開展增減掛鉤必須符合規劃,做到增減平衡,同時保護農民利益,并集約節約用地,做到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
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增存掛鉤是指在分解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時,將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數量作為重要測算指標,逐年減少批而未供、閑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增存掛鉤的工作任務,清理無效用地批準文件、有效處置閑置土地、做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調查確認、加強增存掛鉤機制運行的監測監管等;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將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及處置情況納入督察工作重點,對于工作推進不力或弄虛作假的地區,將依照有關規定發出督察意見,責令限期整改。
以上梳理了增減掛鉤與增存掛鉤的定義及二者之間的區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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