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耳蝸和助聽器的區別
人工耳蝸和助聽器的區別體現在器械類別、產品結構、工作原理和工作效果這四個方面。
類別:人工耳蝸是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助聽器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從類別風險方面來說,人工耳蝸的風險比助聽器更高,相應需要采取更加嚴格的管控措施保障其安全。
產品結構:人工耳蝸由外部處理器和植入體組成;助聽器由麥克風、放大器、接收器、各種音量音調旋鈕、電源、外殼等元件組成。
工作原理:人工耳蝸的工作原理是由體外言語處理器將聲音轉換為一定形式的電信號,通過植入體內的電極系統直接刺激聽神經,刺激殘存的聽覺神經纖維,并將聲音傳達到大腦的聽覺皮層。最后大腦將識別這些聲音而使患者產生聽覺。
助聽器的工作原理是將原本聽不到的聲音加以擴大,再利用聽障者的殘余聽力,使聽力損失患者能和正常人一樣感覺到聲音。
工作效果:人工耳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助聽器的不足,對于重度聽力損失或者沒有殘余聽力的患者、或是使用助聽器的效果很差的人,人工耳蝸可以避開這些受傷或疾病的部分,直接刺激聽神經,使病人獲得一定聽力。
助聽器的使用前提是患者的殘余聽力能夠聽到被放大的聲音,對于重度或極重度聽力損失的患者是無效的。

人工耳蝸補助政策
2011年12月國家科技部發布的《醫療器械科技產業十二五專項規劃》和2016年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重點_工作部門分工方案》都提到要研究并發展人工耳蝸。一些地方響應了國家號召,出臺了一系列手術補助政策。
北京規定對于年齡不滿七周歲的重度聽力殘疾兒童,經評估符合植入人工電子耳蝸條件的,按照人工電子耳蝸的實際費用給予次性補助:年齡不滿十六周歲的聽力殘疾兒童少年,已經自費植入人工電子耳蝸,需要對處理器進行升級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一次性補助。
上海規定有上海戶籍且60歲以下居民,需要配置人工耳蝸的,可以補貼6萬元。
深圳規定有深圳戶籍且14歲以下的聽障兒童,經醫生診斷需要安裝人工耳蝸的,可向市殘聯申請補助8萬元。
廣州規定擁有學生醫保,或者廣州職工醫保的患者于廣東省醫,中山二院,兒童醫院就診,需要安裝人工耳蝸可報銷費用的70%。
天津規定需要安裝人工耳蝸的低保家庭最多可獲16萬元的資助,普通家庭可獲得4萬元的資助。
東莞規定持有東莞戶籍的年齡于14歲以下的兒童,安裝人工耳蝸手術給予安裝費用50%的補助。
蘇州規定城區內18周歲以下的需植入人工耳蝸的聽障群體,于植入術后可- -次性享受補貼6萬元,所需費用由市、區殘聯分別承擔80%和20%。
浙江規定對于7-17歲的安裝諾爾康人工耳蝸的患者給予手術費用全免的優惠政策。
青島規定年齡于0-15歲的兒童需人工耳蝸手術的低保家庭可獲得植入救助20萬元,普通家庭可獲得12萬元。

人工耳蝸行業發展歷程
研發萌芽期(20世紀30年代-50年代):意大利的物理學家Alessandro
Volta于1800年發現直流電可以激起人的聽覺,掀起了用電流刺激聽覺嘗試的熱潮。在1957年,法國耳科醫生Eyries與電生理學家Djourno首次成功實現電可刺聽覺的嘗試。
產品發展期(20世紀60年代-80年代):1968年,美國William
House發明了第一個單導人工耳蝸。1977年,世界上第一臺多通道人工耳蝸在奧地利維也納進行了植入。
國產化階段(20世紀90年代至今):1995年,中國首位人工耳蝸植入者出現。2006年,中國企業諾爾康購買了加州大學人工耳蝸技術專利。2010年,上海力聲特取得中國首個國產耳蝸產品注冊證。國產人工耳蝸與國外產品相比,在生產工藝和質量方面仍然有較大的提升空間,但是國產人工耳蝸在價格方面有著天然優勢。
人工耳蝸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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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頭豹:醫療行業:人工耳蝸——收入提高和政府項目加持推動人工耳蝸需求增長(33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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