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銀行監管的表現:銀行監管框架形態分析報告 木子日青 2021-04-19 23:24:10 作者:木子日青 1734 收藏 全球經濟與金融組織在2021年3月發布了報告《新冠肺炎疫情:銀行監管改革的壓力測試》。 從全球金融危機到2020年初銀行監管的表現: 今天銀行監管框架的形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對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的應對,銀行的脆弱性在這場危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事后看來,當時的銀行資本金不足,流動性儲備不足,風險管理和控制方案不足。此外,銀行表現出相當失當的行為并沒有幫助自己。這包括:貸款給無法合理償還貸款的借款人;創造和銷售風險未被真正了解的結構性證券;并想當然地認為可以輕松進入批發融資市場。危機期間,多家銀行資不抵債,盡管公共部門進行了大規模干預,西歐和美國還是陷入了二戰以來最嚴重的衰退。 隨后出臺的最新國際監管框架,既擴大了銀行必須持有金融資源的風險范圍,又要求銀行引入對此類風險更為敏感的體系。 相比之下,自2008年以來,地方監管框架的變化往往不協調,在已頒布的改革細節和實施時機方面,不同司法管轄區存在差異一些監管機構增加了自己的銀行資本金和流動性要求,例如所謂的“瑞士標準”、美國的CCAR壓力測試計劃,以及歐盟的兩年一次的壓力測試。為了反映各國金融體系的發展和復雜程度的差異,監管轄區內的一些調整是必要的,盡管這也是由有關當局在風險偏好方面的差異所推動的。 文本由@木子日青 原創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數據來源:《全球經濟與金融組織:新冠肺炎疫情:銀行監管改革的壓力測試》 本文標簽 全球銀行監管 銀行監管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