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綠色投資
綠色投資一詞最早是由環境保護組織提出,在當時也被稱為道德投資或社會責任投資。而對于綠色投資的內涵,最早可以追溯至20世紀西方社會反對南非的種族隔離主義,當時西方國家一些反對種族歧視的人士為了阻止南非的種族分裂,積極采取各種措施,限制在南非進行投資,并最終阻止了南非的種族分離,對之后的世界影響較大,后來逐漸發展成為綠色投資主義。

狹義的綠色投資是指將提升企業環境績效、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及降低環境風險作為目標,運用系統性綠色投資策略,對能夠產生環境效益、降低環境成本與風險或直接從事環保產業的企業或項目進行投資的行為。廣義的綠色投資則是將一切有益于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和諧共處且可持續發展的投資行為涵蓋在內。
2 綠色投資與傳統投資的區別
綠色投資和傳統投資相比,最大的區別在于兩種投資模式如何處理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的關系,這主要與其產生的背景有關。
傳統投資模式發源于過去粗放的生產模式,只注重經濟效益,而一昧地向大自然索取并排放污染物,對于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考慮甚少。在經濟増長與環境污染矛盾日益激化的背景下,如何實現同對實現投資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成為各個投資主體需要考慮的問題,綠色投資應運而生,這就使得兩種投資模式的投資主體和投資者追求的目標有所區別。
此外,產生于“灰色生產”模式的傳統投資,特征是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率,勢必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破壞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綠色投資要求企業加強技術創新,深化綠色改革,建立綠色生產模式,在投資項目初期加強環境保護規劃,同時在生產過程中注重節能、節料和減排,實現經濟可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的健康發展。
3 我國對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綠色投資的要求
(1)《中國證監會關于支持綠色債券發展的指導意見》
積極培育綠色投資文化,鼓勵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市場主體及其管理的產品投資綠色公司債券。加快培育綠色公司債券專業投資人,積極引入境外綠色公司債券專業投資者。鼓勵各類市場投資主體加強合作,探索建立綠色投資者聯盟,共同倡導和落實社會責任。
(2)中國證券業協會《綠色投資指引(試行)》
基金管理人應每年開展一次綠色投資情況自評估, 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綠色投資理念、綠色投資體系建設、綠色投資目標達成等。
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自評估報告連同《基金管理人綠色投資自評表》以書面形式報送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不定期對基金管理人綠色投資的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基金管理人應對發現的問題提供解釋說明并及時整改。
(3)《基金管理人綠色投資自評表》
綠色投資戰略管理情況、綠色投資制度建設情況、綠色投資產品運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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