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氣候變化法律框架: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是什么 亞洲開發銀行 機構待認領~ 2021-02-20 15:52:27 作者:亞洲開發銀行 1891 收藏 亞洲開發銀行(ADB)在2020年12月發布了報告《國際氣候變化法律框架》。在本報告所調查的國家中,25% 的國家已經通過了框架性氣候立法——全經濟框架性氣候變化法。其他國家利用氣候政策和現行法律來實現他們的目標。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是什么?聯合國大會于2015年9月通過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概述了17項打算在2030年之前實現的”整體和不可分割”的全球目標。這些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千年發展目標為基礎,涵蓋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層面。2030年議程將氣候變化描述為“我們時代最大的挑戰之一”,擬定了與適應、減緩、融資、能力和機構公共方案有關的五個目標:1.加強所有國家對與氣候有關的危害和自然災害的適應能力。2.將氣候變化措施納入國家政策、戰略和規劃。3.加強減緩、適應、減少影響和預警方面的教育、提高認識以及機構能力。4.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發達國家締約方作出的承諾,即到2020年,每年聯合調動1000億美元,以滿足發展中國家在有意義的緩解行動和執行透明度方面的需要。5.促進在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提高有效的氣候變化相關規劃和管理能力的機制。文本由@木子日青原創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數據來源:《亞洲開發銀行(ADB):國際氣候變化法律框架》。點擊下載PDF報告 本文標簽 國際氣候變化法律框架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