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因為永煤事件發生,對其涉及債券相關一些事情,對其發布了一些針對相對性的政策,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惡意轉移資產、挪用發行資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具體情況如下分析:
2020年11月22日劉鶴主持召開國多完老電不展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會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責任。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堅決維護法制權威,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二是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要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惡意轉移資產、挪用發行資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2020年11月26日人民銀行發布了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穩妥推進各項風險化解任務,堅決不讓局部風險發展成系統性風險、區域性風險演化為全國性風險。加快健全金融風險處置責任體系,壓實股東、各類債權人、地方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責任。
2020年12月25日國資委發布了國資委在京召開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六要切實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加強金融業務管理,嚴禁脫離主業、脫實向虛,確保不發生債券違約,嚴禁逃廢債,加大對參股投資和參股企業管理,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風險底線。
2021年1月4日人民銀行發布了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健全多渠道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推動完善債券市場統一執法框架,
加大對債券市場逃廢債、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2021年2月23日人民銀行發布了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堅決遏制各類風險反彈回潮,堅決不讓局部風險發展成系統性風險、區域風險演化為全國性風險。
2021年3月5日國新辦發布了國新辦舉行國企改革發展情況新聞發布會,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彭華崗:第三,任何欺詐發行、虛假披露、惡意逃廢債等違法違規行為都應該受到嚴厲打擊,投資者合法權益必須得到保護。第四,政府落實好監管責任,發債企業履行好主體責任,投資機構切實提高風險資產的定價能力,才能夠共同維護好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
2021年3月13日國務院人大發布了政府工作報告,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完善金融風險處置工作機制,壓實各方責任,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2021年3月26日國資委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第三節實施金融安全戰略。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完善債務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和有效防控機制,健全債券市場違約處置機制,推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穩妥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懲逃廢債行為。
2021年4月13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涉及債券的相關表述是第一條強調了加強對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第二至八條則分別從債務風險檢測預警、分類管控、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規范債務資金用途、深化國企改革以及發揮監管合力等方面提出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七個核心舉措。


文本由@栗栗-皆辛苦 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數據來源《信用周報:永煤之后,各地政府如何應對債市收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