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指南、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陸續出臺,智能汽車行業越來越規范,本文將梳理我國近年來我國智能汽車行業政策。
1、2020年11月,《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
年)》,以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為“三縱”,布局整車技術創新鏈;以動力電池與管理系統、驅動電機與電力電子、網聯化與智能化技術為“三橫”,構建關鍵零部件技術供給體系。
2、2020年12月,《中國交通的可持續發展》,以智慧交通建設推進數字經濟、共享型經濟產業發展,推動模式、業態、產品、服務等聯動創新,提高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效率,構筑新型交通生態系統。
3、2020年12月,《關于促進道路交通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和應用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自動駕駛基礎理論研究取得積極進展,道路基礎設施智能化、車路協同等關鍵技術及產品研發和測試驗證取得重要實破,出臺批自動駕駛方面的基礎性、關鍵性標準;建成一批國家級自動駕快測試基地和先導應用示范工程,在部分場景實現規?;瘧?,推動自動駕駛技術產業化落地。
4、2021年2月,《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加強智能化載運工具和關鍵專用裝備研發,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汽車、自動駕駛、車路協同)、智能化通用航空器應用。
5、2021年3月,《加快培育新型消費實施方案》,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和改造。協同發展智慧城市與智能網聯汽車,打造智慧出行平臺“車城網”。
6、2021年3月,《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交通相關)》,到2022年底,制修訂智能交通基礎設施、交通信息輔助等領域智能交通急需標準20項以上,初步構建起支撐車聯網應用和產業發展的標準體系:到2025年,制修訂智能管理和服務、車路協同等領域智能交通關鍵標準20項以上,系統形成能夠支撐車聯網應用、滿足交通運輸管理和服務需求的標準體系。
7、2021年4月,《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人管理指南(試行)》,規定了L3、L4級自動駕駛企業及產品的準人綱領性要求,行業準入門檻很高,企業及產品準入成本將更高。
8、2021年5月,《關于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的通知》,確定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長沙、無錫等6個城市為智慧城市基礎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
9、2021年12月,《智能網聯汽車團體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1版),以“3+N”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標準研究框架、智能網聯汽車技術路線“三橫兩級”技術體系為基礎,構建中國方案習能網聯汽車團體標準體系。

來源:《智能駕駛:政策體系持續完善.pdf》